老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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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和主要职责】 河口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编制总额5名,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5名, 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区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二)协调有关部门拟定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规章、 制度, 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并对全区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三)督促、检查省、市优待老年人政策的贯彻落实,负责全区《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的办理、发放及管理工作。(四)协助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兴办老年事业,发展老年产业,开展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五)对全区老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组织开展与老龄问题有关的信息交流、咨询服务等社会活动;总结交流经验,具体指导、督促和检查各镇(街道)老龄工作,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六)组织发动老年人参与经济和社会事业建设。(七)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督促、检查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八) 组织开展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及“老人节”庆祝活动。(九)负责全区70周岁及以上农村老年人救助金发放的数据统计、公示及核查工作。(十)承办区委、区政府及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老龄工作】
(一)争取党委政府对老龄工作的重视支持。年初,区委、区政府召开全区老龄工作会议,区四大班子领导参加,研究部署全区老龄工作。春节和老人节期间,区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分别带队走访慰问百岁老人和老年人代表,为老年人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为加强老龄工作,区委、区政府调整充实河口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和人员,细化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建立联络员制度。结合村居换届工作调整充实各镇、街道和村居的老龄委组织机构,为全区老龄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老年保障工作。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和城市“三无”老人的生活保障工作,2011年,供养标准由3600元/人/年,提高到4200元/人/年。落实老年人生活救助金制度,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自2011年7月1日起,将60周岁以上城镇居民纳入基础养老金发放范围,全区60周岁以上城乡老年人都可以按月领取最低60元的基础养老金;将城镇70周岁以上非离退休老年人列入生活救助金发放范围,标准与农村一致,在全市率先实现基础养老金和生活救助金发放工作城乡一体,且救助标准最高。首次组织全区7300名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免费查体,并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开展免费为全区50岁以上农村老年人照相活动,并分村建立老年人影像资料档案。
(三)推进老龄设施建设和养老服务业发展。推进养老保障设施建设,鼓励个人、社会办养老机构,2011年,全区5个城市社区和4个农村社区建设高标准老年人活动室。有为老服务慈善义工队伍200支, 义工1500名,形成全社会共同关爱老年人奉献爱心的良好氛围。 在河口街道四扣社区进行居家养老服务试点。5月,河口区欣海幸福院正式启动运营。河口区综合社会福利中心开工建设,建成后将能满足河口城区孤老供养、孤儿养育等功能需要。
(四)“银龄安康工程”深入实施。区政府“银铃安康工程”工作会议召开后,老龄、人寿等部门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和现场督导、调度等工作,深入到村(居)进行具体业务指导, 全区有6770名老年人加入意外伤害组合保险,占应入保老年人数的57%,入保总额达150260元, 与上年同比增长150%。平均每人参保份数为2.3份,按程序迅速办理理赔案件12起,理赔金额49894.46元,位列全市前列。
(五)老年人合法权益。加强老年法律法规宣传,老年人享受到优待证免费办理、服务窗口优先优惠和法律援助“三优先”制度,法律援助公示园地健全。督促服务不到位的10个单位进行整改,全区老年人无上访案件。
(六)“老有所为”工作。充实完善老年人才信息库。深入开展“老骥立功”活动,鼓励和引导老年人积极参与关心教育下一代、治安巡逻、民事调解、移风易俗等活动。以老年科研试验基地和“银龄援农”活动等形式引导老年人发挥余热,服务经济社会。全区4位老人被评为“银龄行动” 先进个人。
(七)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为实现老年人老有所乐,乐有场所,健全完善老年活动室创评工作标准和办法,11个村(居)老年活动室被推评为市级规范化老年活动室。组织老年人开展老年人门球、书画、象棋、秧歌、健身操、才艺大赛等形式多样的文娱活动, 并选送部分优秀作品和节目参加省市老年人才艺大赛和文艺汇演,1个节目获全市优秀奖,11件书画作品在省市展出获奖,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八)“敬老月”活动。一是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政府下发《关于广泛开展“敬老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区党政机关、各企事业单位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广泛宣传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组织丰富多彩的庆祝活动和节日慰问活动,以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老年人的根本利益为宗旨,在全社会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9月26日,区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通过区老龄办《关于将70周岁以上城镇非离退休老年人纳入生活救助金发放范围》的报告,二是宣传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悬挂横幅、刷写标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尊老敬老爱老宣传活动。敬老月期间,全区悬挂尊老敬老横幅、标语120余幅。三是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区,镇、街道共发放慰问金和慰问品总计20余万元。区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带队对5处敬老院、6名百岁老人及部分高龄老年人进行走访慰问, 分别送去1万元和1200元慰问金以及棉被、食用油、鲜奶等慰问品。全区168名9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都领到300元慰问金。区直各部门、单位,各镇、街道也分别开展走访慰问老年人活动。四是区老龄办与区文明办联合开展河口区首届“十大寿星” 和“十大孝星” 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十大寿星”和“十大孝星”在全区进行通报表彰,区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和区老龄办分别为他们颁发奖牌、证书和奖品,并进行宣传报道。五是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开展各种活动,共组织演出、查体、舞赛等活动达50余场次。
(九) 调研信息工作。共有144件被采用,其中,在全国、省网站被采用57篇,25篇被《大众日报》 、《东营日报》采用。形成并及时上报调研报告和论文5篇,完成报刊征订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