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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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区残联是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全区性残疾人事业团体。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参照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截止2011年底,区残联共有在编人员9人,其中: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3人,副主任科员1人,工作人员4人。 区残联现有干部职工9人,其中科级干部5人,下设办公室、教育就业部(加挂康复部牌子)、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社三个部室。

【组织建设】(1)加强机关规范化管理。制定《河口区残联千分制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健全残联领导班子中层和职工议事、政务财务公开和物品采购与发放等27项管理制度,完善27项托养中心工作制度,考核办法和各项制度全部被纳入《河口区残联工作制度汇编》,以制度促进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在残联机关开展以“让群众评价工作、让群众评价作风,树群众满意形象”为主要内容的“两评一树”活动,提升残联班子和干部职工公道正派、干事创业、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造就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残疾人工作队伍,为加快推进河口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和黄蓝两大战略顺利实施提供保证。 (2)加强机构设施建设。镇、街道均设立残联机构及办公场所,均配有1名残联理事长,新户、义和、六合街道办均建有面积不低于600平方米的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并配有1名残疾人专职干事; 村级服务设施逐步完善,按照河口区村(居)建设规划,新建14处标准化康复室和10处残疾人服务代表室,在有条件的村(居)将残疾人服务代表室、标准化康复室和心理咨询室进行有机结合,开展“三位一体”和“一员三证”建设试点,服务人员履行服务代表、康复员、心理咨询员等三项职能,提供基层残疾人代理、康复指导和心理咨询等服务。

【康复】(一)组织开展康复性项目。投资40万元开展智障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依托托养中心康复资源,与医疗部门合作,为全区0~6岁智障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与智障儿童家长分别签订《河口区智障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协议》,机构康复和家庭康复相结合,开展运动能力、感知能力、认知能力、语言交往能力、生活处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康复训练,并通过亲子同训、家长培训等方式指导家长参与智障儿童的康复。加大对听力残疾人的康复力度, 争取上级投资3万元为15名听力残疾人佩戴助听器。(二)与区委组织部共同开展“康复知识进万家”活动。为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宣传普及残疾人康复知识,区残联开展“康复知识进万家”宣传普及活动,依托区有线电视网络和组织系统远程教育平台开辟“康复视窗”栏目, 根据残疾人实际需求收集和制作课件,定期在电视频道黄金时间进行播放;依托区托养中心建立河口区“康复知识进万家”活动实践基地, 实践基地设有康复活动室、康复知识培训室、阅览室等,配有电脑终端20台,开展康复知识宣传。2011年区电视台共播放“康复视窗”栏目45期,实践基地共开展康复教学10次,家长康复培训2期,受益人群上千人。

【教育就业扶贫】 创造条件安排残疾人就业,组织黄河口家具、鑫路农牧等6家企业及30多名残疾人参加全市春秋两季残疾人就业洽谈会,有10名残疾人达成用工意向。开展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 2011年对275家企事业用人单位进行保障金年审和征收工作。实施残疾人项目扶贫,在全区新建1处省级残疾人扶贫基地,发展庭院经济5户,扶持个体从业3户, 拨发扶持资金8万元。加大对残疾人培训力度,2011年对380名残疾人开展种养殖、电气焊、计算机等实用技术培训。

【社会保障】 开展“无障碍设施进家庭”活动,为10户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为80户聋哑残疾人家庭安装闪光门铃。实施“温馨法援”,联合区司法局向残疾人发放1000份法律援助联系卡,免费为残疾人开展法律咨询与服务。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险优惠政策,由区残联出资4.29万元为所有农村持证残疾人缴纳合作医疗保险;全区有1484名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特困重度残疾人新农保费用由区政府代缴。全面实施特困重度残疾人救助金社会化发放, 一级每月130元,二级每月100元,共为654名特困重度残疾人发放救助金87万余元。在区纪委牵头的区民生热线中心成立区残联工作站,为残疾人优惠政策落实提供有效保障。

【“阳光家园”计划】 开展机构托养服务,依托区残疾人托养中心,为8~18周岁的贫困智障儿童开展康复、教育等无偿托养服务;开展残疾人居家安养服务,与全国连锁阳光大姐家政服务公司东营分公司合作,成立河口区残疾人居家安养服务中心,区残联提供30万元用于服务人员培训、服务人员补贴、为残疾人购置被褥等,家政公司负责指导服务人员开展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心理疏导等上门服务,家政服务人员每月至少去残疾人家庭服务1次,每次服务时间不低于2个小时, 服务结束由残疾人或其监护人在服务记录上签字认定, 作为对服务人员考核依据。家政公司负责对服务人员的日常管理、业务培训和业绩考核,区残联通过残疾人满意度调查、电话查询和查看工作档案等方式,对家政公司居家服务工作情况经行全面监督,确保服务时效和服务质量。
2011年, 全区共实施机构托养服务残疾人75人次,居家安养服务残疾人120人。通过开展机构集中托养服务和训练,智障儿童个人潜能得到充分挖掘,生活自理能力和基本劳动技能极大提高,生活内容也越来越丰富多彩,生活质量得到明显改善,改变社会各界对智障人群的看法,为今后进入普通学校继续教育和劳动就业创造条件。居家安养服务的开展,提高河口区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和水平,满足残疾人多元化、多层次需求,提升残疾人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体现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无比关爱与特殊照顾,使残疾人享受到社会文明进步和发展的成果,促进平等、参与和共享。

【河口区残疾人托养中心二期工程建设】 为扩大中心托养范围,区残联投资200万元对托养中心实现扩建, 扩建后中心总面积达到2268平方米,中心现有工作人员6名,其中特教老师4人、后勤2名,内设残疾人用品用具展示厅、成年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日间照料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多功能厅、OT、 PT、ST室、聋儿语训室、文娱活动室、残疾人评估诊断室等,为智力残疾儿童开展托养服务,为重度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开展日间照料服务,为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承担省级抢救性康复项目工程等项目。

【举办河口区残疾人居家安养服务中心启动仪式】 2011年9月30日,河口区残疾人居家安养服务中心正式成立并启用。出席仪式的领导和嘉宾有:市残联调研员周爱文,市残联教育就业部主任于长明,区政府副区长段鸿,区政协副主席杨芳,东营阳光大姐家政分公司经理尹秀菊。参加仪式的人员有区直有关部门单位的分管领导,各镇(街道)分管领导、残联理事长、残疾人专职干事,居家服务中心全体服务人员,残疾人及其亲属代表,共计100余人。
启动仪式上,市残联调研员周爱文和区政府副区长段鸿分别作重要讲话,并为“河口区残疾人居家安养服务中心”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