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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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河口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于2010年3月,是区政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的准公益类全额财政拨款单位。 内设股室3个,分别为办公室、公共机构节能股、计划与督查股, 下设事业单位2个,为广场管理中心、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核定编制34人,在岗干部职工31人,其中党员21人,大学学历13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后勤服务主要承担区党政楼、人大政协楼的物业管理,河宁小区、处级住宅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区直水气暖的供给和部分用电的管理,负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水、气、暖的供给范围主要为海宁路两侧地方机关单位和居民用户, 总供水能力8万立方米/月,供气能力4.5万立方米/月,供暖能力48万平方米。管辖范围内有3座供暖锅炉房,共有5台10吨、1台备用6吨热水锅炉,一口地热井(3号锅炉房),现供暖面积45.7万平方米。

【水、电、气、暖的保障供给和收费工作】 加强与水、电、气供给部门的协调联系,最大限度的保证水、电、气的供给。配合燃气改造工作,为燃气改造提供基础性资料,保证24小时供气工作的顺利实施。针对供暖工作中出现的管网老化、跑冒滴漏严重等问题,提前维修整改,保证供暖效果。完成全区集中供热前期调研工作,为集中供热工作顺利实施打下良好基础。建立健全各项收费制度和收费台帐,杜绝人情费、关系费,收费率比上年增长8%,多年拖欠水、电、气费问题得到解决。

【后勤服务】(一)加大对黄河广场钢模、木质长廊等各类设施的维护更新,更换、补植各类苗木2.3万株, 初步实现“三季有花、四季常绿”的绿化效果。配合区委、区政府开展元宵灯展、广场文化艺术节、庆祝建党90周年、迎接上级检查等活动80余场次,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验收期间,黄河广场作为全市10个样板示范点之一,顺利通过验收。(二)党政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做好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会务、保洁等服务质量。实行错时服务、延时服务,减少和避免干扰领导和部门正常工作的情况。投资70余万元实施党政办公楼区块亮化工程及大楼内外装修,提升景观效果,改善办公条件。(三)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扎实进行。依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配合有关部门单位,选择新的物业公司,顺利完成河安小区管理交接工作,推进小区管理工作法制化进程。2011年上半年对河宁小区公共绿地进行苗木更新,维修小区配套设施,保证小区居民良好的生活环境。 201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复审期间,投资8万元全面整修公共设施,清除多年累积的垃圾死角,改善小区面貌。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一)制定科学的节能规划,坚持把节油、节电、节水作为重点工程来抓。 (二)推行能耗统计监测,对全区101家公共机构耗能情况进行统计,并及时进行汇总上报,摸清河口区公共机构能耗情况,实现全区公共机构人均能耗同比下降2.6%的既定目标。 (三) 严格落实日常节能措施,加大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力度。2011年6月份组织开展以“做节能表率,建节约型机关”为主题的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活动,印发《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宣传材料2000份,通过发送手机报、发放节能小贴士、悬挂横幅及电子屏幕宣传节能口号等形式进行宣传,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四)加强监督检查,将落实公共机构日常节能措施作为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重要抓手,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节能标准,抓好办公照明节电工作,开展公共区域照明控制改造,加快淘汰低效照明产品,推广高效照明灯具和智能调控装置。

【窗口建设】(一)秉承“只要您的一个来电,我们将付出百倍努力,赢得您的十分满意” 的工作理念和目标要求,做好机关服务“111”热线服务工作,群众满意度达到98%以上, 自2007年以来连续5年被评为市级“青年文明号”。(二)做好河口区民生热线转办事项办理工作,建立完善“三个一”长效机制,即发现一个问题,推及一类事项,建立一套完整的预防、 处置机制,力求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全年承办群众诉求事项400余件, 解答群众咨询110 0余件次。局长孙同秋被河口区纪委授予“民生使者”荣誉称号,区机关事务局“创新工作机制、主动服务民生”的做法被民生热线办公室在全区予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