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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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河口区法院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
会精神,牢固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工作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按照中院确定的“一三五七九”
工作思路,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为全区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平
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
会管理创新、 公正廉洁执法” 三项重点工作,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认真落实
“高、快、好、省”四位一体的办案要求,以案结事了为出发点,以公正廉洁司法
为立足点,以化解矛盾为着力点,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010件,结案2010件,涉案
标的1.8亿元。 先后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法院网络宣
传先进单位” 、“全区政法工作先进基层单位”等各类荣誉26项,4次在省市会议
上作典型发言,32人次受到各级表彰。
【商事审判】
坚持能动司法,围绕转方式调结构这条主线,依法调节经济关系,维护经济秩
序,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审结借款、买卖、银行贷款、房地产、建设工程等合
同案件223件, 涉案标的4167万元,维护公平诚信的交易秩序,营造和优化良好的
投资软环境。
【民事审判】
审结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案件1043件。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与交警部门、劳动仲裁部门等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将工作关口前移,把矛盾化解在
萌芽状态。加大案件调解力度,调解结案869件,调解率为68.64%,促进案结事了。
【行政审判】
(1)通过依法裁决“民告官”案件,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2)举办纪念《行政诉讼法》实施二十周年座谈会。
(3) 审结各类涉土地征用、行政处罚等行政诉讼案件72件,执结非诉行政执
行案件6件。
(4) 创新实施行政案件圆桌式审判、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行政审判协调等做
法,规范行政案件审理程序。
【刑事审判】
(1)严格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审判政策。全年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98件338人,
同比分别上升22.22%和19.01%。
(2)打黑除恶。对103名实施抢劫、强奸、故意伤害等严重危害群众人身和财
产安全的罪犯依法从重、从严惩处;加大对油区治安秩序的整治力度,审结盗窃、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等损害油田物资、破坏油区生产秩序案件83件,占全部刑事案件
的41.92%,开展打击破坏易燃易爆设备专项集中宣判活动。
(3)开展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举办观摩庭审,召开由政法委、人大内司委、
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参加的量刑规范化座谈会。
(4)实行缓刑庭前调查制度。对186名被告人依法适用了缓刑或其他从轻、减
轻处罚,占全部判决人数的55.86%,减少社会对立面。
【执行工作】
(1) 加强执行工作快速反应机制和节点控制流程管理,探索根据当事人的不
同情况和地域特点,对案件分类、分段、分片、分步骤执行,由专人负责统一调查、
控制和处分被执行财产的“分段集约执行”工作机制,节约执行成本,提高工作效
率。
(2) 开展争创“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成立专门领导机构,抽调30余
名干警分组包案,执结一批骨头案,全年执结各类案件468件,执行标的6567.33万
元。
【服务中心工作】
(1) 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开展“转方式调结构,加快推进黄河三角
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大讨论活动,召开全区十家重点企业座谈会、律师与法律
工作者座谈会、公检法联席会议和行政执法机关座谈会,通过征求意见建议。制定
《河口区人民法院关于为全区推进“三大行动”、加快转方式调结构提供司法保障
和服务的实施意见》,建立涉重大项目攻坚案件“绿色通道”。提出司法建议6条,
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司法服务12次。二是积极响应全区全面治理水气污染全民开展
环保行动号召,加大对环境污染案件的审理力度,加强与环保、住建等部门的沟通
联系,依法促进治理水气污染活动的开展。制定《河口区人民法院创建“绿色机关”
活动实施意见》。
(2) 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是召开公开审判大会,震慑犯罪分子。依法
严厉打击严重影响全区稳定的暴力性、 多发性犯罪,召开集中宣判大会4次,对21
案78人公开宣判。二是参加“法治河口”创建活动。在“三八”妇女节、“信访宣
传日”等开展专题宣传活动。三是帮教工作。开展刑释人员和监外执行人员帮教工
作,举办“育新学校”4期,教育外执人员800余人次,全区无一人重新犯罪,河口
法院工作经验在全市推广。四是青少年维权工作。完善首创的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员
制度,开展了“法制进校园”和“法庭开放日”活动,让学生学法、懂法、守法,
零距离接触审判机关,感受司法公开。青少年维权工作在全区“争当标兵”暨“关
爱明天、普法先行”活动中做经验介绍,团省委副书记张涛等领导到河口法院调研
并给予充分肯定。
(3) 司法为民工作。一是以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为便民诉讼平台,实现诉讼引
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救助服务、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和信访接待
等八项职能。二是重视涉及民生案件的审理。制定司法为民的15项具体措施,努力
把司法为民的宗旨落实到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三是加大对老人、妇女、儿童、农民
工等弱势群体的保护力度。建立涉弱势群体案件“绿色通道”,做到优先立案、优
先审判、优先执行。四是审结涉及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和拖欠农民工工资、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等案件80件,涉案标的500多万元。五是审结2起交通肇事致流浪
汉、拾荒者(其身份无法查清)死亡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开创东营市此类事件公益
诉讼的先例。 六是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对10名当事人减免诉讼费9.6万元,为26名
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七是探索刑事被害人、信访和特困申请执行人司法救助机制,
努力做到让没钱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
(4) 涉诉信访化解。做好敏感时期的信访稳控工作,引导群众理性合法地表
达利益诉求。通过内部多“消化”、外部找“出口”,着重在“事要解决”上下工
夫, 化解6件上访老户案件,无因处理不当新增赴省进京上访案件,申诉上访率下
降16.7%,受到区委和上级法院的肯定。
【队伍建设】
(1) 加强党性教育。一是抓住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教育这两个关键,在班子
成员中开展讲大局、讲团结、讲正气、做表率教育活动。二是召开中层负责人参加
的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理解把握精神实质。三
是“七一”前后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到渤海垦区革命纪念馆接受传统教育、走访慰
问老党员等活动。四是开展“创先争优”和“机关品牌创建”活动,确立创建学习
型党组织示范点的目标。五是召开以“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主题的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之间开展批评和自我
批评,达到增进团结、改进作风、提高党性、率先垂范、创新发展的良好效果。
(2) 加强职能培训。一是坚持业务知识和司法技能相结合,强化教育培训,
推荐1名干警参加领导干部公共管理高级研讨班培训,1名干警参加全省优秀法官中
青班学习, 组织8名新任法官到省法院进行岗前培训,对16名审判一线法官进行岗
位业务知识培训。提请任命审判委员会委员2名,新提拔重用正科级干部1名、副科
级干部2名,1名干部充实到党组,有2名干警通过公开招考调市中院和区编办工作,
有2名干警通过全省初任法官考试。 二是采取“法官教法官”、“法官进社区”、
“上挂下派”的办法,选派5名干警到上级法院、区委组织部等部门单位挂职锻炼。
三是开展为期2个月的岗位大练兵活动和为期3个月的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通过
庭审观摩、案例研讨、办案能手和优秀裁判文书评选等活动,干警化解矛盾、解决
问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不断提高。四是召开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充分发挥人民
陪审员的调解员、监督员等职能作用,人民陪审工作在2010年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工
作会议上做经验交流。
(3) 加强作风建设。一是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讲廉洁、促公正、创
满意、树形象”等主题实践活动。二是开展“百万案件大评查”、案件当事人回访
调查等活动。三是组织开展机关效能提升行动,进行司法作风检查,重点解决诉讼
活动中不尊重当事人、随意改变开庭时间、打断当事人或律师发言、精力不集中等
不规范、不文明的行为。四是开通民意信箱,实行裁判文书上网公示,重大案件网
上庭审直播,召开特邀监督员会议,多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多途径推进司法公开。
(4) 加强文化建设。一是确立日常升国旗和重要节日集体升国旗制度,参加
法院系统运动会、黄河口大合唱、文明礼仪比赛等活动。二是举办司法礼仪讲座、
“端午节”传统文化论坛、黄河口广场文化艺术节法院专场等活动,在内网开辟了
传统文化、健康小贴士等专栏。三是组织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创建活动,荣
获“全区廉政文化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5) 加强廉政建设。一是制定《廉政监察员、司法巡查、明查暗访、廉政监
督卡、 纪检监察评价标准》5项规章制度。二是组织全院干警重新参观廉政教育基
地,以庭室为单位举行廉政谈话和每半年述职述廉活动,开展小金库和违规资金及
违规罚没款物专项检查,向干警征集廉政格言并建立廉政墙。
【审判创新】
修订《党组会、院长办公会、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确定庭室科队周例会制
度。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的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的
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的有关规定》等制度10余项,实现队
伍管理和行政管理的精细化。修订《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细则》,完善审判流程管理
体系。狠抓审判管理,案件上诉率比去年同期下降8.52%,二审发改率下降12.6%,
案件审限缩短10天。
【接受监督】
(1)办理人大交办的有关事项和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做到件件有结果,
事事有反馈。
(2) 明确审判委员会管理办公室为专门的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机构,并建
立意见建议限时反馈制度。
(3) 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每周向人大常委会、区政协报送案件
开庭表,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对审议意见召开专题会议进
行研究并认真整改落实,上报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
(4) 积极准备区人大常委会对“五五”普法的视察、市人大内司委对刑事审
判工作的调研等活动。
(5) 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工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人民陪审员28名,认
真组织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 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19件,占普通程序审理案
件数的40.2%。
河口区人民法院班子成员
党组书记、院长:
胡友泉(2010.05任职)
副院长:岳桂杰
党组成员、副院长:
李汝江孙学军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庆芳
党组成员:
陈晓峰张天安王路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