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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法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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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2010年区政府法制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
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加大法制宣传,保证各
项工作高效有序地开展。区法制办承担的全市依法行政考核,再次在全市依法行政
考核中名列前茅。10月,省、市法制办到河口区调研依法行政第四个五年规划落实
情况,省、市领导对区法制办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河口区人民政府被省
政府评为“全省依法行政先进单位”。
【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定】
(1) 严把“制度关”。一是抓优化市场环境、民生建设的立法工作。召开座
谈会、听证会、发征求意见稿等形式,广泛听取各界群众的意见。二是审核《关于
规范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及征费管理的实施意见(草稿)》、《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
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河口区水电气暖管理办法》、《河口区农村公共供水管
理办法》、《河口高效生态经济产业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
件14件,出具审查对照建议稿和法律修改建议书35件。其中对超越职权、不符合河
口区实际、照搬照抄省市文件的一律不予制发,最终建议修改后予以制发7件。
(2)严把“清理”关。一是对2002年1月1日至2010年7月1日期间,以区政府、
区政府办公室以及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制定发布的
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的清理。提出初步清理意见17件,清理后继续有效的文件26件,
不属于规范性文件不予审查的13件。
【清理行政审批事项】
(1) 根据审批项目的性质、特点、复杂程度和清理人员的结构情况,制定操
作性强、透明度高的清理操作规程,明确清理标准、时限、原则和范围。6月20日,
保留全区39个行政审批权单位行政审批事项289项,其中行政许可类200项,非行政
许可类89项(其中区级审批权225项, 转报25项,初审36项);取消的区级行政审
批事项71项,调整225项。一一对应制定审批流程图289幅。与2005年第三轮区级行
政审批改革方案公布的296项行政审批项目相比较, 全区精简71项审批权,精简率
为23.7%。
(2) 以区政府名义印发《河口区区级行政审批事项手册》、《河口区区级行
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手册》,由区政府法制办对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及实施进行监
督。
【规范行政处罚】
按照不同事实、情节、性质、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对行政处罚范围、行使条
件、裁决幅度等予以合理的细化和分解。全区确定具有行政处罚权的部门、单位和
乡镇、 街道共计45个, 涉及带有幅度的行政处罚条款1500条,将这些条款细化为
5249条处罚标准。印发《河口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手册》,区政府法制办对实
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行为进行监督。
【执法监督】
(1) 依法管理行政执法证件,审查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一是对全区执法人员
持有的《山东省行政执法证》进行严格审验。二是打破“一考定证”,统一组织执
法证申领考试。 8月26日至28日,对全区138名新申领执法证人员及631名审验换证
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法律基础知识培训、考试,全区754名人员取得执法证,合格率
达98%。
(2) 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一是强化措施。确定11月份为“执法案卷
评查月”,召开专项会议,下发《河口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实施方案》。二是
印发《河口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试行)》和《河口区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
(试行)》。全区共评查出10个部门单位的优秀执法案卷,并向市法制办推荐优秀
执法案卷6卷。
【行政复议】
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及复议人员的培训力度,建立复议申请接待、简易办理、
调解和解、 追踪回访、信访协调五项机制,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6起,受理5
起,转送其他单位11起。
【法律服务】
(1) 开展重大决策法律论证服务。通过参加政府常务会议、提供法律意见书
等形式,参与政府决策前的法律论证工作。2010年,针对区政府重大项目建设、招
商引资、土地征收等方面提出《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成立河口高
效生态经济产业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意见》和《李坨村改造意见建议》等法律意见
27件,均被区领导有效采纳。
(2) 为政府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提供法律服务。起草、修改、审核《太
平刘村土地承包合同》、《蓬达酒店项目建设合同》、《华锐风电风机项目问题补
充协议》和《高效生态经济产业园投资合同》等各类合同、协议21份。
(3) 行政(民事)应诉工作。与区法院沟通,组织参与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
工作座谈会。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民事)诉讼案件,受区长委托,积极答辩、
出庭应诉。 全年出庭代理以区政府作为被告的民事诉讼案件共2件,参与、协调部
门诉讼案件5起。
区政府法制办班子成员:
主任:卢俊霞
副主任:张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