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2009年,区法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七大、
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审执好每一件案件为工作主线,以服
务大局、关注民生为基点,以队伍建设、工作管理、机制创新为保障,不断提高审判质量,
更新司法理念,推动能动司法,促进司法廉洁,各项工作均取得新突破。全年共审执结各类
案件2596件,涉案标的1.3亿元,为辖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
障。区法院先后荣获“国家级巾帼文明岗”、“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单位”、“省三八红
旗集体”等国家、省、市、区级荣誉23项,并有20余名干警受到上级表彰。
【刑事审判】 区法院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打击违法犯罪,全年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62
件284人。(1)坚持把“严打”斗争同辖区社会治安形势相结合。对暴力犯罪、多发性犯罪及
涉油犯罪始终坚持“从重、从快”的原则,全年共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62人。(2) 把打击
犯罪与依法办案相结合。坚持依法审理、依法定罪、依法量刑,确保审判的公正与权威。(3)
把审判同综合治理相结合。 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召开公判大会4次,对14案42人进行公
开宣判; 针对审判中发现的治安防范和行业管理疏漏,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8项;进行
法律宣传4次, 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对判处缓刑、管制等刑罚的监外执行人员进行跟踪
帮教,并每季度集中进行一次法制教育。(4) 依法惩处与化解社会矛盾相结合。对危害后果
不大的轻微刑事犯罪,在审判过程中加大教育、训诫力度,促使被告人认真悔过,化解双方
积怨;注重对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侵犯人身权利的刑事案件中受害人的保护,全年刑事附
带民事调解率达92%,共为受害方追索赔偿款597.5万元。(5) 坚持惩罚和教育相结合。对青
少年犯罪案件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全年共对11案14名青少年犯依法判处从轻
或减轻处罚。
【民事审判】区法院坚持服从和服务于发展第一要务,全年共新收民商事案件1607件,审结
1607件, 涉案标的8889.05万元。其中,审结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农业承包、人身损害赔
偿等民事案件492件,涉案标的2789.01万元,为老人、妇女、儿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追索
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工资等200余万元。审结借款、买卖、担保等商事案件385件,标
的4912.03万元。区法院以实现案结事了为目标,大力发展诉讼调解制度。(1)实行立案时调
解。在证据交换期间,由法官助理引导当事人进行和解,最大限度地减少诉讼成本。全年来
共立案调解案件677件,占民商事结案的42.1%。(2)开庭调解。全年开庭调解案件326件,占
民商事结案的20.2%。(3)判前调解。全年判前调解案件188件,占民商事结案的11.7%。全年
民商事案件调解结案率达74%,绝大多数矛盾得到根本性解决。
【行政审判】区法院认真落实“保护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司法环境,化解行政争
议”的要求,通过行政案件的审理和行政非诉案件的执行,推动完善社会管理。(1) 完善程
序,提高审判公信力。全年行政案件行政首长出庭率达到72%;(2)明确目标,促进官民和谐。
在全市率先实行行政案件圆桌式审判,努力减少案件双方的对立冲突,推行行政审判协调机
制,引导双方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全年来共受理涉及城建、土地、劳动和社会保障等行政
案件56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23件,均顺利处结。
【执行工作】2009年,区法院以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为契机,强化执行措施,全年共
执结各类案件772件,执行标的4981万元。(1)创新执行机制。对执行局下属庭室职能进行重
新定位,将案件执行分为查找财产线索、财产变现、综合协调、替代执行四个阶段,各个阶
段工作由不同庭室负责,实现执行工作的分权制衡。(2) 强化执行措施。全年来共开展集中
执行活动4次,出动警力120人次,对拒不执行生效文书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查封、冻结、
划拨、扣押等强制措施550次,并对10人实施拘留、罚款等处罚措施。(3)加强教育引导。引
导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全年共促使262起执行案件的当事人消除纷争,握手言和。(4)开展
司法救助。对因客观原因无法执行而生活困难的16名申请执行人通过协调、干警捐款等形式
发放救助款17万余元,让当事人充分感受到司法关怀和温暖,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
(区法院)
审判
视图
【综述】2009年,区法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七大、
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审执好每一件案件为工作主线,以服
务大局、关注民生为基点,以队伍建设、工作管理、机制创新为保障,不断提高审判质量,
更新司法理念,推动能动司法,促进司法廉洁,各项工作均取得新突破。全年共审执结各类
案件2596件,涉案标的1.3亿元,为辖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
障。区法院先后荣获“国家级巾帼文明岗”、“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单位”、“省三八红
旗集体”等国家、省、市、区级荣誉23项,并有20余名干警受到上级表彰。
【刑事审判】 区法院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打击违法犯罪,全年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62
件284人。(1)坚持把“严打”斗争同辖区社会治安形势相结合。对暴力犯罪、多发性犯罪及
涉油犯罪始终坚持“从重、从快”的原则,全年共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62人。(2) 把打击
犯罪与依法办案相结合。坚持依法审理、依法定罪、依法量刑,确保审判的公正与权威。(3)
把审判同综合治理相结合。 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召开公判大会4次,对14案42人进行公
开宣判; 针对审判中发现的治安防范和行业管理疏漏,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8项;进行
法律宣传4次, 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对判处缓刑、管制等刑罚的监外执行人员进行跟踪
帮教,并每季度集中进行一次法制教育。(4) 依法惩处与化解社会矛盾相结合。对危害后果
不大的轻微刑事犯罪,在审判过程中加大教育、训诫力度,促使被告人认真悔过,化解双方
积怨;注重对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侵犯人身权利的刑事案件中受害人的保护,全年刑事附
带民事调解率达92%,共为受害方追索赔偿款597.5万元。(5) 坚持惩罚和教育相结合。对青
少年犯罪案件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全年共对11案14名青少年犯依法判处从轻
或减轻处罚。
【民事审判】区法院坚持服从和服务于发展第一要务,全年共新收民商事案件1607件,审结
1607件, 涉案标的8889.05万元。其中,审结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农业承包、人身损害赔
偿等民事案件492件,涉案标的2789.01万元,为老人、妇女、儿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追索
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工资等200余万元。审结借款、买卖、担保等商事案件385件,标
的4912.03万元。区法院以实现案结事了为目标,大力发展诉讼调解制度。(1)实行立案时调
解。在证据交换期间,由法官助理引导当事人进行和解,最大限度地减少诉讼成本。全年来
共立案调解案件677件,占民商事结案的42.1%。(2)开庭调解。全年开庭调解案件326件,占
民商事结案的20.2%。(3)判前调解。全年判前调解案件188件,占民商事结案的11.7%。全年
民商事案件调解结案率达74%,绝大多数矛盾得到根本性解决。
【行政审判】区法院认真落实“保护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司法环境,化解行政争
议”的要求,通过行政案件的审理和行政非诉案件的执行,推动完善社会管理。(1) 完善程
序,提高审判公信力。全年行政案件行政首长出庭率达到72%;(2)明确目标,促进官民和谐。
在全市率先实行行政案件圆桌式审判,努力减少案件双方的对立冲突,推行行政审判协调机
制,引导双方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全年来共受理涉及城建、土地、劳动和社会保障等行政
案件56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23件,均顺利处结。
【执行工作】2009年,区法院以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为契机,强化执行措施,全年共
执结各类案件772件,执行标的4981万元。(1)创新执行机制。对执行局下属庭室职能进行重
新定位,将案件执行分为查找财产线索、财产变现、综合协调、替代执行四个阶段,各个阶
段工作由不同庭室负责,实现执行工作的分权制衡。(2) 强化执行措施。全年来共开展集中
执行活动4次,出动警力120人次,对拒不执行生效文书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查封、冻结、
划拨、扣押等强制措施550次,并对10人实施拘留、罚款等处罚措施。(3)加强教育引导。引
导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全年共促使262起执行案件的当事人消除纷争,握手言和。(4)开展
司法救助。对因客观原因无法执行而生活困难的16名申请执行人通过协调、干警捐款等形式
发放救助款17万余元,让当事人充分感受到司法关怀和温暖,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
(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