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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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2009年,河口检察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
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始终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
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突出办案重点,增强监督实效,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检察工作健康平稳发展。河口区人民检察院被山东省委政法委、山
东省人事厅授予“公正执法先进单位”,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被山东
省人民检察院授予“全省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被山东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授予“省
级卫生先进单位”,再次通过省级文明机关的验收;被东营市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批捕公诉】认真履行批捕、公诉职责,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
批准逮捕和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逮捕案件135件256人,批捕128件23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
诉案件200件384人,提起公诉177件342人。保持打击力度,突出打击重点,依法快捕快诉,
被区委、区政府表彰为“平安河口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预防职务犯罪】立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6件16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2件12人,渎职侵权
案件4件4人。(1) 开展查办重点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突出查办土地管理、房屋拆迁、危
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等涉及民生问题的职务犯罪,对维护群众利益、保护土地和林业资源、
促进干部廉洁自律发挥作用。(2) 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注重预防,惩前毖后,把加强
预防工作作为巩固和扩大办案成果的有效手段。 对全区4项重点建设工程开展同步预防,受
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0次。(3) 发挥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展览室辐射作用。接待各界、各
部门参观学习1600余人次,向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7份。

【民事行政检察】贯彻“以办理抗诉案件为重心,提高办案效率,办案质量和社会效果”的
民行检察工作方针,坚持“敢抗、会抗、抗准”的原则,认真履行民行检察职能,突出工作
重点,加强全面监督。开展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9件,建议提请抗诉
6件,均被上级院采纳,服判息诉13件。

【控申举报】开展控申举报宣传活动,成立下访巡访领导小组。开展“举报宣传周”等活动,
进行视频接访、上门调查、入户调解和案件回访,信访动态能够做到早发现、早介入。两会、
国庆、全运期间,督导组多次到所包乡镇进行督导检查,确保赴省进京零上访。全年共受理
群众来信来访31件36人。初查8件,接受法律咨询66次151人。

【监所检察】强化驻所检察,开展安全防范管理教育工作,做好安全防范检察和在押人犯的
思想教育。加强与被监管人接触和建立重点人犯档案卡等措施,及时掌握在押犯罪嫌疑人情
况, 做好思想转化工作,消除事故隐患,促进监管秩序的稳定。全年共提出检察建议4次,
纠正违法42件,加大办理监外服刑人员重新犯罪案件力度,批准逮捕7件17人,提起公诉6件
10人。

【机关建设】坚持把加强队伍建设作为战略任务常抓不懈,以保障严格、公正、文明和廉洁
执法为目标,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1)加强班子建设。(2)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全
国、省、市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勇于改革创新,奋力攻
坚克难”、“从我做起,走向文明”等活动。(3) 狠抓作风建设,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层层
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加强对执法办案人员和重点执法办案环节的监督。(4) 加强检察
文化建设,让干警在丰富多彩的文体和艺术活动中享受工作及生活乐趣,增强和谐检察的文
化底蕴。

(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