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流动人口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52&A=1&rec=62&run=13

建区初期,正逢改革开放日趋深化,国民经济快速发展之时,油田开发速度加快
,城区基本建设工程纷纷上马,建筑大市场和消费大市场开始形成。因此,省内外从
事劳务业、建筑业、建材业、饮食服务业、商品批发零售业等各种务工经商者,大量
涌入河口,暂住人口激增。据统计,1985年全区流动人口2.7万人,1987年4万余人,
成为流动人口高峰年。20世纪90年代后,每年流动人口大致在8000~15000人之间,
1999年和2000年分别降为3400人和3100余人。流动人口的流动,主要随建筑劳务业市
场及商品经营发展的起伏而变化。
1986年,河口区成立由公安、工商、计划生育、卫生防疫等部门参加的流动人口
管理小组,对流动人口实施联合管理。凡进入河口区务工经商超过一个月的流动人口
,均到公安部门进行登记并领取暂住许可证;防疫部门对从事餐饮服务业的流动人口
定期体检,每人一卡,持卡经营;工商部门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凡流动人口经营者,
必须持暂住许可证、体检证卡;计划生育部门对流动人口中的育龄妇女,纳入全区计
划生育管理范围,填写计划生育统计卡,定期检查。除采用联合管理方式外,公安部
门还常年进行动态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