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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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境内无专职文化机构。
建国后,境内文化事业由沾化、利津两县文化(科)局管理。
1984年6月设立河口区文教局,由一名副局长分管文化工作。1990年8月,文化与
教育分开,同体委合并,成立文化体育运动委员会。1993年10月机构改革,更名为文
化体育艺术中心。1997年3月,文化与体育分设,成立河口区文化局,为正科级事业
单位。下设办公室、文化馆、图书馆、电影发行站、艺术团、文化稽查办公室、文化
市场管理队。1999年7月,成立河口区新闻出版局(与文化局合署办公),内设新闻出
版管理办公室,与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2000年底,文化局共有干部职工2
2人,其中,有职称干部14人(副高级职称1人,中级6人,初级7人)。各乡镇、办事处
均设立文化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