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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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区前,境内各校招生、升学工作,均由学校所在县招生委员会具体负责。
1984年,河口区招生工作由利津县代管。1985年5月,河口区招生委员会成立,
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区大中专招生工作。1984~1987年,河口区归利津考点(河口区
的大中专考生到利津考点参加考试),1988年,河口区始设大中专考点。大中专招生
工作,按国家教委和省、市招生部门的部署进行。
国家高考制度恢复以后,大中专招生制度不断改革。招生类型除统招外,还有定
向招生、委培生、自费生等;考试方式冲破传统的命题形式,逐年增大标准化命题的
比重。1994年,国家教委进行招生计划“并轨”(即统招、委培、自费合为一种形式
,划统一分数线录取)和新生缴纳部分培养费的试点工作。高考科目,理科由原来的
7科(语文、数学、外语、政治、物理、化学、生物)缩为5科(语文、数学、外语、物
理、化学);文科由原来的6科(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改为5科(语
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考试,与高中招生考试分设考
点,同时进行,考试科目略有差异。中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政治、理化、史
地生和体育共7门。中考一般由省教委命题。
高中招生考试由省教研室命题。中专招生,由省下达计划,市组织阅卷、录取;
高中招生,由市下达计划并组织阅卷,区择优录取。1992年后,中专招生从招生计划
中拿出6~7%的名额招收委培生。
初中招生,一直由市统一命题,在区教委(文教局或教育局)领导下,各乡镇教委
(教育组)会同招生学校组织考试、阅卷、录取。之后,到区教委普教股审核建档。1
991年实行高初中会考,1992年取消初中招生升学考试,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
教育部门不向学校下达招生指标,不单纯以分数和升学率实施奖惩。
农村儿童满7周岁,城镇儿童满6周岁为入学年龄,在本村或附近小学入学就读。
1994~1999年,为适应新生升学及就业形势的要求,招生制度逐步变革。高校招
生实现全面并轨。实行标准分报告制度,顺利完成从原始分到标准分的过渡。全方位
实现计算机管理。取消三好学生加分照顾。改革高考档案管理办法,实行卡片式档案
。新增“高职班”招生。顺利完成“3+2”考试科目等多项改革措施。
1984~2000年,全区被录取大中专生3590人,其中本科227人,专科1125人,高
中中专358人,初中中专(含师范)1880人。

1984~2000年河口区高初中毕业生升学情况表

单位:人

┌──┬─────────┬───────┐
│年度│高中毕业生升学情况│初中毕业生升学│
│ ├──┬──┬───┤(小中专)情况 │
│ │本科│专科│中专 │ │
├──┼──┼──┼───┼───────┤
│1984│- │4 │9 │9 │
├──┼──┼──┼───┼───────┤
│1985│3 │6 │35 │27 │
├──┼──┼──┼───┼───────┤
│1986│- │13 │24 │32 │
├──┼──┼──┼───┼───────┤
│1987│3 │24 │8 │40 │
├──┼──┼──┼───┼───────┤
│1988│12 │44 │4 │59 │
├──┼──┼──┼───┼───────┤
│1989│10 │48 │12 │69 │
├──┼──┼──┼───┼───────┤
│1990│8 │44 │8 │90 │
├──┼──┼──┼───┼───────┤
│1991│12 │38 │16 │85 │
├──┼──┼──┼───┼───────┤
│1992│14 │81 │12 │103 │
├──┼──┼──┼───┼───────┤
│1993│8 │138 │36 │179 │
├──┼──┼──┼───┼───────┤
│1994│10 │123 │48 │142 │
├──┼──┼──┼───┼───────┤
│1995│16 │106 │28 │113 │
├──┼──┼──┼───┼───────┤
│1996│7 │45 │20 │110 │
├──┼──┼──┼───┼───────┤
│1997│10 │101 │28 │146 │
├──┼──┼──┼───┼───────┤
│1998│15 │106 │17 │201 │
├──┼──┼──┼───┼───────┤
│1999│12 │70 │49 │340 │
├──┼──┼──┼───┼───────┤
│2000│87 │134 │4 │135 │
├──┼──┼──┼───┼───────┤
│合计│227 │1125│358 │188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