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科技事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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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河口区被列为全省科技工作试点县区之一。河口区委、区政府先后制定
出台《关于进一步放活科研机构、放活科技人员的暂行规定》、《河口区科技工作试
点方案》、《河口区“科技兴农”实施方案》、《关于选派科技副乡镇长优惠政策的
意见》、《河口区科技计划管理意见》等政策性规定,并选聘了科技副区长、副乡镇
长,组建了乡镇科委,建立区科技管理体系,使科技力量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199
0年8月省科技试点工作通过验收。
1991年,开展科技竞赛达标活动,把农村经济建设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
者素质的轨道上来,建立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科技运行机制。全区5个农业乡镇积极
参与,先后涌现出科技示范乡镇2个、科技示范村30个,并培养出一批专业技术人才
。1992年1月12日,六合乡、义和镇顺利通过区政府乡镇科技达标验收。六合乡获得
市委、市政府授予的首批“东营市科技示范乡镇”荣誉称号。1993年义和镇获得“东
营市科技示范乡镇"荣誉称号。
1994年1月召开创建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区动员大会。部署开展创建全国科技工作
先进区活动。区政府与各乡镇、科委、农委、经委、乡企局、人事局等16个单位签定
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确立目标并明确责任。创建活动促进了科技经济发展,全民科
技首位意识增强,科技管理、推广服务、示范、培训体系得到完善。1995年1月4日,
河口区顺利通过国家科委验收,成为东营市第一个创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区。
1998年,河口区实行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是年6月,区委组织部、区科委、区
人事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及其考核工作的通知》,同年11月
,区委下发《河口区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制定奖惩措施,将考核结
果作为评价领导干部政绩的主要内容。全区形成了各级各部门“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
”的局面。1999年,进一步强化科技综合管理力度,制定优惠政策,优化局部环境,
使科技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1998~2000年,全区共表彰科技进步奖24项。1999年和
2000年在全区乡镇目标责任制考核中,新户乡、义和镇先后列第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