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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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区人民法院组建初期,设义和、孤岛2个法庭。1988年在新户、太平、四扣
、六合4乡均设立法庭,在全市率先实现一乡一镇一处法庭的目标。当年,6处法庭审
结民事案件136件,占全院审结民事、经济案件的65%。
1990年建立法庭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法庭工作会议,研究法庭建设问题。1992年
,投资81万元建成六合、太平、滨海(原孤岛法庭)3处标准化法庭,装备先进的无线
电通讯设备。同年,四扣法庭改建为中心法庭。至1995年,各法庭建筑面积均不少于
300平方米。办公室、审判庭等办公场所设施齐备,交通、通讯工具齐全。区内70%
的民事案件解决在法庭。1995年3月,滨海法庭撤销,同年10月,孤岛法庭重建。19
96年7月,增设仙河法庭。至此,区法院拥有基层人民法庭7处。2000年2月,根据全
国人民法院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市法院关于法庭设置的要求,六合、仙河、太平、新
户4处人民法庭撤销,保留孤岛、四扣、义和3处法庭,共有干警16人。1984~2000年
,人民法庭共受理民事、经济案件7583件,审结7302件,占全院审结案件的63.4%,
结案率达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