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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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9月,河口区人民法院与胜利油田河口人民法院在河口法庭和孤岛法庭基
础上组建,合署办公,内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办公室、信访科4庭室。下设
义和法庭、孤岛法庭。1985年8月增设经济审判庭。1987年4月7日撤信访科,设告诉
申诉庭、行政审判庭、政工科。1988年2月6日,在太平乡召开一乡一镇一处法庭成立
大会。建新户、太平、四扣、六合4处基层人民法庭。1989~1990年,又先后设法医
室(1995年6月更名为“司法技术鉴定科”)、执行庭、政研室、司法行政科。1995年
3月,撤销胜利油田河口人民法院及其滨海法庭(原孤岛法庭)。3月16日,河口区人民
法院迁址办公。10月,孤岛人民法庭重建。1996年7月,增设仙河人民法庭、法警中
队、少年犯审判庭。1997年7月,增设立案庭、审判监督庭、赔偿办公室。2000年2月
,根据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精神及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法院要求,撤消六合人民法
庭、仙河人民法庭、太平人民法庭、新户人民法庭。至2000年底,河口区人民法院共
有庭、室、科、队12个,基层法庭3个,干警8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