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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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护
劳动保护工作开始于建区后,具体措施是教育、检查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教育
内容有思想教育、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教育形式主要有三种:一是三级教育,即入厂
教育、车间教育和岗位(工段、班组)教育。二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即对特种
作业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严格的理论和实践考试,合格后发给特种作业操作证,方
可独立操作,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定期复审。三是经常性教育,主要形式有开展安全
活动月,建立班前班后会,举办安全知识竞赛和讲座,进行安全知识考试,建立安全
生产标志等。河口区重点对6大类特种保护用品进行强化管理,并根据企业的工种等
情况实行不同工种、不同季节、不同劳动场所,按照月、季、年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共七大类10多个品种。
安全生产综合管理
1997年8月成立河口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办公室,副科级事业单位,历届安全生
产委员会主任由一名副区长担任。1994年由区经贸委移交区劳动局。2000年10月安全
办公室又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移交区经贸委。
1987年后,各乡镇(办事处)、区直各大企业单位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配
有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区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变管理型为服务型,开展安全教育,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
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一年至少组织6次安全生产大检查。1996年,
全区组织1200人参加安全知识竞赛,对企业重点部位进行常年检查,查出隐患120余
处,整改率达到80%以上。1997年举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10场次,参加人员1004人次
,机动车检查1271台次。1998年,组织2000余人参加安全知识竞赛,机动车驾驶员培
训11场次,参加人员1170人,全区职工千人死亡率为零,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在20%
以内。1987~2000年,共查出事故隐患380起,整改250起。1998~2000年在市政府组
织的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中,河口区两次获第一名,一次获第二名,被市政府授予
安全生产先进区,区安全办公室连续三年被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评为先进单位。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工作
建区后,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工作始终贯彻“国家监察、行业管理、群众监督
”三结合的原则,认真执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条例》,对全区的锅炉、压力容
器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登记和运行安全监察,规范锅炉房管理,并加强对司炉工
安全技术培训,1984~2000年全区无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随着经济建设快速发展
,河口区特种设备不断更新和发展,逐步建起完善的档案管理。1991年始对全区特种
设备进行调查登记。1991年全区有特种设备:起重机械7台,厂内机动车23辆,电梯
1部,锅炉18台,压力容器87台。1992年,锅炉24台,压力容器新增22台。1993年,
全区锅炉29台,压力容器新增25台。2000年底,全区锅炉46台,压力容器526台,厂
内机动车33辆,每年安监部门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运行跟踪监察,督促指导使用单位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