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勘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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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域界线勘定的目的是核定法定线,勘定习惯线,解决争议线。根据国发[
1996]32号、鲁政发[1996]122号、鲁勘办发[1998]1号、东勘发[1998]1号文
件,河口区的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从1998年5月开始,成立由民政、土地、建委、
水利、公安等部门单位为成员的河口区勘界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河口区的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主要涉及市内线2条和市外线1条及2个三交点。
市内线即垦利-河口线,约35公里,河口-利津线,约56.5公里;市外线为河口-沾化
线,约76.2公里。两个三交点为:河口-利津-垦利三交点,河口-利津-沾化三交点。
在三条线和两个交汇点勘定工作中,根据省及有关上级部门安排,河口区分别为河口
-利津线、河口-沾化线和河口-利津-垦利三交点勘定工作的牵头单位。
由于河口区是新建区,边界线争议点较多,给整个勘界工作带来一定难度。截止
2000年底,已配合垦利县完成垦利-河口线的边界线勘界任务。河口-利津线进入测绘
阶段;完成河口-沾化线实地接边无争议36.8公里,占河口-沾化线总长76.2公里的4
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