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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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贫困户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社会救济的一项重要措施。河口区成
立后,1985年成立区扶贫领导小组,是年底进行摸底调查,确认全区有69个贫困村,
5362个贫困户。1986年,实行区六大班子包乡镇、区直部门包村、党员干部包户的措
施,实施“扶贫造血工程”。1984~1995年全区民政部门拨发扶贫周转金120万元,
至1995年底,全区60%的贫困村脱贫。1996年,先后两次对全区扶贫周转金使用情况
进行检查,同时,投放扶贫周转金7万元,重点对3个贫困村和12个专业户进行扶持。
1999年,全区下拨扶贫周转金11.5万元,分别用于新户乡东鲍井村稻田改造,北台子
村养鸡,仙河镇东港村养羊等项目。通过一系列措施,全区贫困户的脱贫率每年在6
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