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拥军优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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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战争时期,抗日民主政府组织人民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向抗日干部、军人家
属发放优待粮,免征农业税。解放战争时期,对烈军属除春节进行慰问外,各村还组
织妇女儿童帮助做农活或家务活。建国后,每年“八一”建军节、元旦和春节都对烈
军属、残废军人进行慰问,学校师生、群众有组织地到烈军属家中拆洗衣服被褥、挑
水送粮、打扫院子。每逢春节,各村敲锣打鼓给烈军属、残废军人送年货、挂“光荣
之家”红匾。
建区后,拥军优属活动更加广泛具体,仅1985~1995年间,全区组织拥军优属走
访慰问小组320个,参加人员1680人次,召开不同形式的拥军优属座谈会230次,走访
驻军、优抚对象2615户(次),赠送纪念品、食品折合人民币58万元;组成送温暖小组
1070个,为驻军、优抚对象做好事4820件(次)。1996年,开始在全区开展农村基层优
抚安置服务网络“四个一”(一个优抚储金会,一个优抚医疗中心,一个拥军优属指
导站、一个退伍军人劳务介绍所)活动。1998~2000年,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活动,
在车站、医院、银行、邮电等窗口行业设置“军人优先”标志,同时,公园、停车场
实行军人、军车免费;油田和地方各部门单位共筹资30余万元,为驻地部队建设了蔬
菜大棚,配备了电视机、洗衣机、冰箱、书橱、微机、电教设备、科技图书。1996~
2000年,共缓征济军生产基地河道管理费300余万元,为济军制药厂、酒厂解决两年
期贴息贷款700万元,投资50万元为部队修筑柏油路1.2公里,铺设自来水管线1.8公
里,配置会议桌椅,安装空调、电风扇、饮水机等。协调河口采油厂、渤海钻井总公
司为区武警中队购置价值4万余元的汽车一辆。先后投资40万元,用于提高优抚对象
补助标准、解决医疗费和新建、维修住房,为“三老”(老烈属、老伤残军人、老复
员军人)优抚对象解决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