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历届区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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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新增设省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几个问题
的决定》以及中共东营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1984年6月《关于区人民代表大
会专题会议》精神,河口区人民代表大会按原所属利津县人民代表大会届次顺延,从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开始。
河口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84年9月6~8日在河口采油指挥部礼堂召开。会议应到代表120人
,因病因事请假11人,实到代表109人。代表中工人、农民代表67名,占55.8%;知
识分子22名,占18.3%;干部24名,占20%;民主人士4名,占3.3%;其他3名,占
2.5%。代表总数中党员65名,占54.2%;妇女24名,占20%。代表平均年龄41.2岁。
会议听取并审议《河口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筹备工作报告》,区政府《
关于河口区筹建情况和今后任务的报告》,《河口区财政筹建工作情况报告》,《河
口区198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河口区人民检察院筹建情况
的报告》,并分别作出决议。9月8日,会议选举产生河口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主任、
副主任、委员,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汉统,副主任钱芳清、高顺德、马光明,常务委员9人;区长张
汝聪,副区长刘玉良、袁础、王海岭;河口区人民法院院长周华山;河口区人民检察
院检察长刘元顺。会议还选出出席东营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3人。河口区人民
政府正式成立。
第二次会议于1985年5月9~11日在胜利油田第十三中学阶梯教室召开。会议应到
代表118人,实到103人,缺席15人。会议听取并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河口区财
政筹建工作情况和1985年财政收支预算的报告》,《河口区198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计划执行情况和198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河口区人大常
委会工作报告》,《河口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河口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
分别作出决议。会议补选王嘉祥为河口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第三次会议于1986年4月24~26日在河口钻井二公司礼堂召开。应出席会议代表
116人,实到87人,缺席29人。会议听取并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河口区1985年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情况及198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河口区1985年财政决算和1986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的报告》,《河口区人大常委会
工作报告》,《河口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河口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
出相应决议。会议补选刘玉良为河口区人民政府区长。
河口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87年4月7~10日在河口采油厂礼堂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20人,
其中工人33名,占27.5%;农民31名,占25.8%;干部31名,占25.8%;知识分子25名
,占20.9%。代表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10名,中专14名,其余为小学至高中文化;党
员70名,妇女26名。代表平均年龄41.2岁。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
河口区198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8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草案)的报告》,《河口区198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河口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河口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河口区人民
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分别作出决议。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
任、委员,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区人
大常委会主任周庆成,副主任王嘉祥、李隆玉(女)、高顺德、梁金魁,常务委员8人
;区长刘玉良,副区长尹玉昌、王志美、王朝仁、袁础;区人民法院院长周华山,区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华南。
第二次会议于1987年11月26~27日在区政府招待所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代
表118人,因病因事请假25人,出席会议代表93人。会议听取并审议1987年1~10月份
《政府工作情况的汇报》,并作出批准决议,经过代表认真酝酿讨论,选举出出席市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47名。
第三次会议于1988年3月15~18日在区政府招待所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
代表118名,实到97名,会议听取并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河口区1987年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8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河
口区198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
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分别作出决议

第四次会议于1989年3月20~22日在区政府招待所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
代表120人,实际到会75人。会议听取并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河口区1988年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89年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河口区1988年
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分别作出决议。
河口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90年3月5~9日在区政府招待所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代表
130人,请假4人,实到126人。代表中,工人40名,占30.8%;农民38人,占29.2%;
干部26人,占20%;知识分子26人,占20%。党员74人,占56.9%。妇女28人,占2
1.5%。会议听取并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河口区198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及199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河口区1989年财政预
算执行情况及199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
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分别作出决议。会议选举产生新
一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庆成,副主任王嘉祥、王春荣、李隆玉
(女)、高顺德、韩廷村;常务委员7人;区长张俊林,副区长王少飞、马崇志、尹玉
昌、戴永昌;区人民法院院长周华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华南。
第二次会议于1991年3月25~27日在区政府招待所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代
表129名,实际到会109名。会议听取并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河口区1990年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河口区1990年财政决算和199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分别作出了决议。会
议补选岳树德为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景坤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第三次会议于1992年3月5~7日在区政府招待所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代
表129名,实际到会115名。会议听取并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河口区1991年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河
口区1991年财政决算和199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分别作出决议。
河口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93年2月17~19日在区政府招待所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
代表144名,实到代表144名。其中工人35人,占24%;农民49人,占34%;干部36人,
占25%;知识分子24人,占17%。代表中有党员95人,占66%;妇女35人,占24%。
35岁以下的有29人,占代表总数的20%;56岁以上的12人,占8%;36~55岁的103人
,占7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90人,占63%;小学文化程度的21人,占14%。会议听
取并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河口区199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
99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河口区1992年财政决算和1993年
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分别作出决议。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区人大常委会主
任、副主任、委员,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
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庆成,副主任高顺德、李隆玉(女)、韩廷村、岳树德、张凤
田,常务委员6人;区长王少飞,副区长马汝忠、王朝仁、孙学孟、程景坤;区人民
法院院长刘焕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瑞迎。会议选举出河口区出席东营市第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7人。
第二次会议于1994年1月28~30日在海天宾馆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44名。会议听
取并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河口区199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
99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河口区1993年财政决算和1994年
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分别作出决议。
第三次会议于1995年1月18~20日在区委礼堂召开。应出席会议代表146名,实际
出席代表133名。会议听取并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河口区1994年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河口区1
994年财政决算和199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
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分别作出相应决议。会议补选
周玉娥(女)、刘增喜为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第四次会议于1996年3月11~13日在区委礼堂召开。应出席会议代表146名,实际
出席代表145名。大会听取并审议区政府《关于河口区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九五”
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的报告》,《河口区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
行情况及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河口区1995年财政决算
和199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
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大会补选耿振勇为区人民法
院院长,王荣昌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五次会议于1997年2月18~20日,在区委礼堂召开。应出席会议代表146名,实
际出席代表140人。大会听取并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河口区1996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河口区
199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7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会议接
受原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庆成的辞职请求,补选刘汝彬为河口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河口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98年1月14~17日在区委礼堂召开。会议应到代表155人,与会代
表154人。其中,工人60名,占代表总数的38.71%;农民39名,占25.17%;干部32名
,占20.65%;知识分子23名,占14.83%;军人1名,占0.64%。代表中中共党员109名
,占代表总数的70.32%。妇女38名,占代表总数的24.52%。会议听取并审议《政府工
作报告》,《河口区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河口区199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8年财政预算(
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
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分别作出相应决议。大会选举出出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的
代表37名。选举产生新一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区人民政府区长、副
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汝彬,副主任程
景坤、韩廷村、张凤田、张士明、贾希铎、于连泽,委员10人;区长徐春福,副区长
孙学孟、王丛林、张兆明、张树芹;区人民法院院长耿振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
荣昌。
第二次会议于1999年2月2~4日在区委礼堂召开。应出席会议代表146名,实际出
席代表138名。会议听取并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河口区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河口区199
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分别作出决议。补选
刘秀田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第三次会议于2000年2月27~29日在区委礼堂召开。应出席会议代表154名,实际
出席代表154名。会议听取并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河口区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河口区1999年财
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0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
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分别作出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