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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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1990年12月,设河口区残疾人联合会执行理事会,为区属正科级事业单位,暂定
编3人,实行编制计划、财政单列,由区民政局代管。新户乡、太平乡、义和镇、四
扣乡、六合乡及河口办事处残疾人联合会于翌年底相继成立,孤岛镇、仙河镇残联于
1993年4月成立,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兼任乡镇、办事处残联理事长,民政助理任副
理事长。1993年10月机构改革,设立河口区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为副科级全民事业
单位,定编2人,其中领导职数1人,隶属河口区民政局。1995年6月18~19日,中残
联来河口区对残疾人工作进行专题调研。1995年6月23日,河口区残疾人联合会办公
室升格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定编3人,与民政局合署办公,全额拨款。成立河口区残
疾人就业服务部,为股级事业单位,隶属区残疾人联合会。1996年9月全区实施公务
员过渡过程中,河口区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更名为河口区残疾人联合会,参照《国家
公务员暂行条例》进行管理。1999年12月建立河口区残疾人联合会党组。
残疾人代表大会
河口区残疾人联合会先后召开三次代表大会。
1990年12月26~27日召开第一次代表大会。会议应到代表89人,其中盲、聋哑、
肢体残疾人32人,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属代表超过50%,实到73人,组成9个代表团
,会议听取并审议河口区残疾人联合会工作报告;选举出河口区残疾人联合会首届主
席团委员、主席、副主席;产生河口区残疾人联合会执行理事会理事长、副理事长、
理事,聘请河口区残疾人联合会名誉主席。
1993年4月28日召开第二次代表大会,会议应到代表87名,其中残疾人45名(盲、
聋哑、肢体),组成9个代表团,实到75名,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规定,各
代表团残疾人超过50%,会议听取并审议河口区残疾人联合会主席团工作报告,选举
产生河口区第二届主席团,选举产生出席全市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推荐出席市残联
主席团委员候选人,学习讨论《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修改草案,并提出修改意见
;召开二届一次主席团会议,选举产生主席团主席、副主席,推举执行理事会理事长
,聘请名誉主席。
1998年5月15日召开第三次代表大会。大会代表组成9个代表团,其中残疾人代表
和残疾人亲属代表57人,应到代表91名,实到代表83名,在代表总数中,各类残疾人
代表占49%,残疾人亲属代表占14%,女代表占21%,农村残疾人占残疾人代表总数
的69%,会议选举产生主席团主席、副主席,推举区残联执行理事会理事长,聘请主
席团名誉主席、副主席,聘请区残联执行理事会副理事长、理事。河口区残疾人联合
会第三届主席团委员共32名。
残疾人调查
1992年3月上旬至4月上旬,区残联组织各乡镇、办事处残联工作人员对全区残疾
人进行调查摸底。全区有残疾人1461人,其中:视力残疾469人,听力语言残疾218人
,肢体残疾390人,智力残疾138人,精神残疾103人,多种残疾143人。有劳动能力的
825人,已就业269人,占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的32.6%。
1995年3月进行残疾儿童、农村残疾人特困户、城镇残疾人就业、待业调查工作
。据调查,全区6~15周岁的各类残疾儿童少年84人,其中在市聋校学习的6人,在普
通中小学学习的46人,计52人,入学率62%。残疾儿童少年中,视力残疾34人,听力
语言残疾15人,智力残疾35人。全区农村特困残疾人70人,其中34人具备“五保”条
件,分别实行集中供养或分散供养,另外36人主要依靠社会救济和集体照顾。全区城
镇就业的残疾人74人(含油田、军马场55人,地方19人),待业残疾人33人(油田27人
,地方6人)。
1997年12月开展残疾人贫困户调查工作。全区残疾人贫困户172户,其中可扶持
残疾人户46户63人,应救济残疾人户126户162人。
1999年11月组织开展残疾人摸底排查工作。全区共有残疾人1648人(含油田、济
军生产基地),其中视力残疾136人,听力残疾70人,言语残疾68人,智力残疾271人
,肢体残疾939人,精神残疾164人。2000年,全区共有残疾人2807人(不含油田、济
军生产基地人员),其中视力残疾285人,听力残疾103人,言语残疾119人,智力残疾
476人,肢体残疾1448人,精神残疾250人,综合残疾126人,约占全区总人口的3.5%
,在农村贫困户中,残疾人家庭户约占2/3。
康复
1993年6月25日区残联从社会上选聘2名政治觉悟高、业务素质强、热心于聋儿语
训事业的教师,成立了“河口区聋儿语训班”。开班后,市残联、区政府拨付1万元
经费,购置必要的办工教学和生活用品,招收6名聋幼儿,并且配戴了助听器。1994
年1月向市聋儿学校输送学员2名。1995年5月17日在太平乡开办第二期聋儿语训班,
共招收聋儿4名。1994年制定康复补助标准:白内障复明术50元/例,儿麻矫治术100
元/例。1995年,补助标准提高为:白内障复明术100元/例,儿麻矫治术500元/例。
1991年至2000年全区共做白内障复明手术226例,脱盲率100%,脱残率85%以上,做
儿麻矫治手术38例,聋儿语训12例,培训聋儿家长4名,为29名低视力患者配戴了助
视器,对41名弱智儿童家长进行了培训,111名肢体残疾人进行了系统康复训练,发
放残疾人用品用具430件,免费安装假肢3具,配备肢体矫形器14具。
劳动就业
1993年全区残疾人在福利企业集中就业130人,在党政企事业单位分散就业41人
,自谋职业94人,残疾人稳定就业率16%。1997年残疾人在福利企业集中就业的157
人,在党政企事业单位分散就业的46人,自谋职业的101人,残疾人稳定就业率18%
。2000年,社会福利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147人,在党政企事业单位分散就业47人,
自谋职业250人,在农村参加生产劳动的980人,残疾人稳定就业率27%,在业、就业
率90%。2000年7月区政府出台《河口区分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规定》。12月
14日区政府主持召开全区分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会议,全区分散按比例安置
残疾人就业工作全面展开,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01049元。
扶贫助残
1994年9月,《河口区残疾人保障暂行办法》公布实施。各乡镇、办事处也相继
出台了残疾人优惠政策。1994~2000年,政府、社会扶持残疾人特困户615户,基本
解决了温饱问题。1997年开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先后有1071人次残疾人
享受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2000年争取中央康复扶贫贷款50万元,市残联扶贫周转金
2万元,扶持了20户残疾人家庭户和1处福利企业。
每年5月份的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法定助残日。自1991年首次助残日以来,全区
各级政府及有关单位助残日期间采取召开残疾人座谈会、电视台播放宣传字幕、主要
路街口悬挂横幅、有关领导作电视讲话、向残疾人颁赠用品用具、走访残疾人贫困户
等形式开展助残日活动。先后走访慰问残疾人966人,送慰问品折款近20万元。
先后三次开展全区性的捐助活动。1991年5月6日,召开全区募捐工作动员大会,
开展兴建山东省康复职业中等学校募捐活动。全区共捐款57593.25元,其中个人捐赠
100元的30人,个人捐赠50元的68人。1994年10~12月,全区开展为兴建东营市残疾
人康复服务中心募捐活动。全区捐款161450.9元,其中单位捐款34240元,干部职工
个人捐款89645.9元,农村群众捐款37565元,其中个人捐款50元以上的42人。1996年
8月,开展向残疾人献爱心活动,全区93个单位4000多名干部职工参与献爱心活动,
共收缴捐款108064.5元。其中收缴个人捐款54489.5元,单位捐款53575元。全区46个
部门、单位进行了集体捐赠。
教育及文体活动
1993年全区残疾适龄儿童在校生56人,入学率62%。1997年残疾适龄儿童66人,
入学率80%。
区残联组织残疾人体育代表队先后参加东营市第二届残疾人运动会和全省第四届
残疾人运动会选拔赛,组织残疾人文艺爱好者参加东营市首届残疾人文艺汇演,开展
全省第三届、第四届残疾人艺术汇演选拔工作。参加有关文艺汇演,组织开展有关宣
传活动。1992年10月3日至5日,区残联组织12名残疾人运动员参加东营市第二届残疾
人运动会,获集体组织奖,同时运动员张玉香获得截肢铅球第一名,女子10米汽步枪
第一名,女子截肢400米赛跑第三名;运动员于金亮获男子10米汽手枪第三名,男子
10米汽步枪第二名;范晓华获女子截肢400米赛跑第二名的好成绩。
1992年12月26日至28日,区残联组织6名残疾人文艺爱好者组成代表团,参加“
东营市首届残疾人文艺汇演。”区残联获集体组织奖,有1名文艺爱好者获第二名。
1993年选送的《民歌联赛》获第三届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表演优秀奖。
1995年9月,区残联组织8名残疾人运动员参加全省第四届残疾人运动会选拔赛,
新户乡残疾人运动员王善平获手枪射击比赛第三名,在《关于东营市建市十五周年残
联系统有奖征文评选》活动中,我区选送的4份论文均获奖,河口区残联荣获组织奖
。1996年开展为第四届残疾人艺术汇演的选拔工作。确定了3人9个节目,其中有1人
被市选定,参加了省第四届残疾人艺术汇演。2000年区残联组织全区7个乡镇、办事
处,22个残工委成员单位、2处福利企业开展了东营市“金辰杯”法规知识竞赛活动
。区残联荣获组织奖,7名同志分别获二、三等奖。
第五节其他群众团体
消费者协会
1988年11月15日成立河口区消费者协会。第一届理事会有会长、副会长、常务理
事9人,理事60人。下设消费纠纷仲裁委员会、消费仲裁庭。各乡镇、办事处设立消
协分会8个,生产经营企业消费监督站37个,农村、学校、消费指导站72个。
协会成立后,会同物价、防疫等部门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重大节日期间,
对生产资料市场、日用消费品市场进行专项检查共64次,查处假冒伪劣商品十二大类
90个品种,冒充值370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查处7件;举办假冒伪劣商品展览16次,印
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简称《消法》)宣传材料3万册,提供消费
咨询3.1万人次,举办《消法》学习班11期,撰写专题调查报告25篇,向有关部门提
供案源412件,编写印发简报64期;受理消费者投诉1235件,处结率100%,为消费者
挽回经济损失156万元。1995年,有团体会员75个,个人(家庭)会员6400个。
1996~2000年,河口区消费者协会围绕“讲诚信、反欺诈”、“为了农村消费者
”、“安全健康消费”、“明明白白消费”等主题,开展《消法》宣传和咨询服务,
并在河口区油田12所中小学建立“青少年维权岗”,对中小学生进行消费教育。会同
技术质量、卫生防疫、物价、烟草专卖、文化等部门开展重大节日市场检查,对生产
资料市场、日用消费品市场专项检查87次,对纯净水、面条等商品进行监测,查处假
冒伪劣商品13大类103个品种,冒充值400多万元,支持消费者提起诉讼3起,举办假
冒伪劣商品展览9次,提供消费咨询4万余人次。举办《消法》培训班6期,面向企业
举办培训班3期,参加人数200余人。2000年,有团体委员372个,个人(家庭)会员1.
5万个。
个体劳动者协会
1985年11月20日成立河口区个体劳动者协会,并选举产生第一届理事会。内设办
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下设河口、义和、新户、太平、六合、四扣、孤岛7个分会。
区个体劳动者协会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宗旨,组织会员加强
政治学习,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评比竞赛活动,使个体会员队伍健康发展。
1985~1995年,个体劳动者协会会员发展到5188人,总计上缴税金3200万元,为
希望工程、残疾人康复中心、亚运会、水利集资、灾区、受灾个体户、教育等公益事
业捐款80万元,购买国库券、公债20万元。在个体户中建立党支部4个,团支部5个,
妇女组织1个,建立会员诊所4个,个协分会幼儿园3个,解除会员的后顾之忧。个协
会员有3人被选为省、市、区人大代表,12人被选为市、区政协委员,280人次被评为
省、市、区先进个体工商户。
1996~2000年,个体私营企业协会会员发展到5803个,团体会员275人,经省、
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1999年检查验收,全区8个基层分会规范化建设全部达标。在个
协会员中开展“户户讲道德、店店无假货”、“光彩服务周”、“百城万店无假货”
、党员会员“三为”活动、争创“五星级文明经营户”、“光彩之星”、“青年文明
号”、“市场巾帼建功”等一系列活动,向希望工程、灾区等社会福利事业捐款捐物
96万元;评选五星级文明经营户248名,光彩之星40名,有13人被评为省、市劳动模
范、三八红旗手等光荣称号,5人被选为省、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60人次被
评为省、市、区先进个体工商户。共计上缴税金4366万元
科学技术协会
1988年6月10日成立河口区科学技术协会(简称科协),编制7人,1993年10月机构
改革时撤销。至1993年,先后建立六合乡果树生产者协会、六合乡蔬菜技术研究会、
太平乡胜利村水貂养殖业技术服务协会、河口区农学会、工艺美术协会、水产协会等
8个协会,共有会员263人。举办各种培训班、业务咨询、科普赶集十多次,征集学术
论文25篇,其中9篇获奖。
工商业联合会
1991年10月成立河口区工商业联合会(简称工商联),为正科级行政单位,编制2
人。1993年10月机构改革,降为副科级行政单位,隶属区委统战部。1998年又升格为
正科级单位,编制3人。
1991年,召开第一次代表大会,共有工商联会员50名。1999年8月,成立河口区
第一个行业商会--物资行业商会。1999年10月,新户乡、太平乡、四扣乡、六合乡、
义和镇、孤岛镇、仙河镇、河口办事处相继成立乡镇级地方商会组织。2000年5月,
召开第二届河口区工商联合会会员代表大会。至年底,全区有8个基层商会,2个行业
商会(物资行业商会和旧货行业商会),有会员38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