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法制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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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开始环保宣传工作,1990年利用宣传车在全区范围内宣传《环保法》。1
991~2000年,每年“六·五”世界环境日期间,环保局同驻河口区的各油田单位,
分主题进行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的宣传。1993年世界环境日期间,进行“环保
宣传一条街”活动。环保宣传方式有环保征文、黑板报、环保知识竞赛、播放环保电
视片等。宣教的重点放在领导、企业职工和青少年学生三个层次上,通过对领导的宣
传工作,提高企业治理污染的积极性、主动性。通过对青少年的宣传,使青少年从小
树立起热爱祖国、热爱家园、保护大自然的思想。环保局还在各报刊杂志上发表信息
及文章,介绍先进的工作经验。1988~1999年,区环保部门在《新环境报》、《半岛
环境报》、《环保工作通讯》、《中国环境报》等报刊和市级以上电台发表稿件70余
篇。另外,举办领导环保培训2次,召开环保座谈会5次,举办环保知识竞赛3次,为
企业职工举办普法教育活动37次,受教育职工1200余人次。并与河口区一中订立中学
生环保教育计划,1999年出台《河口区环保局依法行政实施方案》,并成立法制工作
领导小组,通过各类环保宣教育活动,提高了全民的环境意识。2000年,围绕宣传“
2000年环境千年--行动起来!”这一主题,在河口、孤岛、仙河中心路段展出宣传板
报69块,过街横幅29条,建立永久性宣传牌3块。全年在报刊发表稿件16篇,上报信
息2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