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环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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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目标责任书
自1989年开始,省、市、区逐级实行环境目标责任制,运用目标化、定量化、制
度化受理方法,把执行环境保护作为各级领导的行为规范,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深
入开展,促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同年10月,市、区签定1989~1990年度环境保
护责任书。1990年6月成立河口区环境保护委员会。1991年9月,签定1991~1992年度
环境保护责任书。1993年和1999年分别签订1993~1997年度、1999~2000年度环保责
任书。在历次市环境目标责任制考核验收中,获三等奖1次,二等奖3次。同时,区政
府及时将责任书各项指标层层分解,与区直有关部门单位、乡镇和各有关企业签订《
河口区环境保护责任书》,将任务落实到各单位,由区环境保护委员会牵头,督促各
单位按时保质促量完成各自的目标任务。
建设项目管理
按照《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必须报环境保护
行政主管部门,填写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按要求建设。对新建、
改建、扩建及开发项目实行“三同时”(环境治理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
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1990~2000年,对78个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进行审理、认证。批准建设项目52个,拒批能耗高、污染重、浪费资源的项目26个
。建设项目中用于环保设施投资527.2万元,占总投资额的32%。建设项目“三同时”
执行率1990年为70%,2000年达到98%。
污染治理
1985~1990年先后组织工业污染源调查、乡镇(街道)污染源调查、乡镇(街道)污
染源补充调查、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及农业的危害等调查活动。在调查摸底基础上,
开展水污染、噪声、工业固体废弃物的污染防治工作。通过工业结构调整、技术改造
,整顿了污染严重、布局不合理的企业,对老污染源分类进行重点治理。开展以节约
资源、能源为中心的“三废”(废水、废气、废渣)综合利用工作,工业用水重复利用
率明显提高。90年代,污染治理逐步从点源、分散治理向流域治理转变,从单纯的末
端治理向全过程控制和清洁生产转变。环保工作逐渐由过去的单纯抓污染治理和浓度
控制转向抓资源能源综合利用和浓度、总量双轨控制。
大气污染防治河口区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能源的燃烧。一是工业污染源,即化工
厂、造纸厂等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所排放的烟尘、粉尘及无机或有机物质所造成的大气
污染。二是生活染源,由于城区居民多数使用天然气,其主要污染来自冬季锅炉供暖
、饮食服务行业燃烧煤炭向大气排放烟、气造成的低空大气污染。三是汽车尾气排放
含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铅等造成的污染。全区机动车辆拥有量1994年
为8000辆,每千辆汽车每天排放的一氧化碳为3000公斤,碳氢化合物为300公斤左右
。在每年的机动车年审过程中,公安交警大队抽出专门警力,用先进的红外气体分析
仪、烟度监测仪检测车辆尾气。1994年至今,尾气检测一次合格率均保持在85%以上
,对不合格车辆责成修整,确保其尾气排放达标。河口区烟尘控制区共有3处,1995
年建立河口城区烟尘控制区,面积10平方公里,覆盖率100%,当年6月通过东营市环
保局的验收。1998年又建立孤岛、仙河2处控制区,面积分别为7.4平方公里、6.7平
方公里,覆盖率100%。1998年3月通过东营市环保局验收。3个烟尘控制区范围均以城
建部门设立城镇边界为准,共有排烟设施106台,其中锅炉90台,大灶16台。烟尘按
照《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来划分功能区,执行标准为《锅炉大
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烟尘控制区的各项指标要达到《城市烟尘控制区管理办法》、
《山东省城市烟尘控制区验收办法》及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要求。
水环境污染防治1990年,境内开始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首届《区长环境保护责
任书》中,对辖区内的沾化啤酒厂、利津化肥厂和济南军区生产基地所属造纸厂等污
水排放大户限期进行治理。对油田矿区采取服务和监督相结合的办法,油田各单位均
设立环保科,各采油矿配备专人管理环保工作,1993年境内油田矿区无污染作业率达
到85%以上,原油脱水回注率达到98%。1994~1995年,油田环保部门把环保计划分
解到各基层单位,对钻井泥浆和含油污水的回收、回注提出更高要求,两年中油田各
联合站累计投资1400余万元,安装废弃物回收设施,取得良好效益。同时加强污染事
故查处力度,1996~1998年,共查处油田污染事故268起,污染面积59.5万平方米。
济军生产基地造纸厂污染治理。1990年10月,造纸厂完成氧化塘工程的论证,1
991年投入资金50万元进行治理,1992年4月竣工投产。但由于管理措施不善,污水随
意排放,没有完全进入氧化塘,而且氧化塘深度不够,存水量少,达不到氧化时间和
设计效果。1997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将造纸厂再次列入限期治理名单,是年造纸厂投
资500万元筹建GHX法草浆污水处理工程,2000年4月28日竣工投产,日设计处理废水
20000立方米,实际日处理污水8860吨,经5个多月的试运行,情况良好,并于2000年
9月通过省环保局验收。
济军生产基地化工厂污染治理。该厂始建于1992年,年处理原油3~8万吨。在建
厂的同时投资60万元,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一套,包括隔油罐、陆用油水分离器和外排
水库。1997年因原有的污水处理设计不适应需要,外排污水达不到国家标准。化工厂
采取两项改造措施:一是投资30万元兴建的汽浮式污水处理设施,将污水中的石油类
经药剂处理彻底分离。二是将装置区排放的有泵循环水和装置切出的含油水进行分流
,冷却水再循环利用,减轻了污水沟的处理负荷,提高了水源的利用率。经改造后该
厂日污水处理能力400吨,1998年通过市环保局验收。
利津化肥厂污染治理。该厂位于河口城区南侧,1976年建成投产,设计生产300
0吨小合成氨生产装置,已形成年产万吨合成氨生产能力。该厂自1990~1995年总计
投资170万元,安装建设冷回收塔1台,集水池1个、热水池1个、冷水池1个。1993年
实施半闭路、半循环用水。1996年投资50万元建造闭路循环处理装置,使生产用水循
环利用,不但污水外排量减少,而且减少了用水量,每年可节约用水150万立方米。

1995~2000年河口区地面水抽样监测结果统计表

┌────┬──┬──┬──────────────────────────┐
│项目河流│河流│年份│监测项目及结果 │
│ │断面│ ├───┬──┬───┬───┬───┬───┬───┤
│ │ │ │CODcr │油 │县浮物│PH │氨氮 │挥发酚│高锰酸│
│ │ │ │ │ │ │ │ │ │盐指数│
├────┼──┼──┼───┼──┼───┼───┼───┼───┼───┤
│神 │五 │1995│896 │19 │221 │7.83 │0.83 │0.081 │16.60 │
│仙 │号 ├──┼───┼──┼───┼───┼───┼───┼───┤
│沟 │桩 │1996│769 │21 │244 │7.68 │0.98 │0.072 │16.78 │
│ │ ├──┼───┼──┼───┼───┼───┼───┼───┤
│ │ │1997│917 │15 │306 │7.32 │0.91 │0.045 │17.40 │
│ │ ├──┼───┼──┼───┼───┼───┼───┼───┤
│ │ │1998│754 │11.8│197 │7.96 │0.80 │0.037 │13.03 │
│ │ ├──┼───┼──┼───┼───┼───┼───┼───┤
│ │ │1999│623 │9.4 │137 │7.30 │0.31 │0.043 │12.90 │
│ │ ├──┼───┼──┼───┼───┼───┼───┼───┤
│ │ │2000│301 │5.3 │106 │7.52 │0.15 │0.031 │8.54 │
├────┼──┼──┼───┼──┼───┼───┼───┼───┼───┤
│草 │四 │1995│241 │1.21│72 │9.06 │9.36 │0.010 │5.40 │
│桥 │扣 ├──┼───┼──┼───┼───┼───┼───┼───┤
│沟 │桥 │1996│216 │0.93│93 │8.51 │10.61 │0.11 │7.40 │
│ │ ├──┼───┼──┼───┼───┼───┼───┼───┤
│ │ │1997│224 │1.02│24 │7.98 │7.42 │0.014 │8.66 │
│ │ ├──┼───┼──┼───┼───┼───┼───┼───┤
│ │ │1998│154 │0.95│43 │8.26 │8.19 │0.020 │9.46 │
│ │ ├──┼───┼──┼───┼───┼───┼───┼───┤
│ │ │1999│162 │0.73│31 │8.34 │14.1 │0.024 │9.35 │
│ │ ├──┼───┼──┼───┼───┼───┼───┼───┤
│ │ │2000│99 │0.24│15 │8.422 │2.6 │0.017 │7.35 │
└────┴──┴──┴───┴──┴───┴───┴───┴───┴───┘

声污染防治1990年开始建筑噪声污染防治。环境监测和管理人员每年4~5月份都对辖
区内建筑工地的噪声值进行全面监测,对噪声超标违章单位进行处罚并依法征收超标
噪声排污费,对严重超标并靠近生活区的施工单位限期治理。1997年起在学生中、高
考期间对学校周围的施工场地进行监测,限制施工时间,确保学校的安静。
环保、公安、交通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组织管理,在城区设置禁鸣、限速标
志,要求在城区内行驶的车辆必须使用低音喇叭,并加大处罚力度,对违反规定的车
辆进行处罚。在车辆不断增加的情况下,较好控制了噪声污染。2000年城区主要交通
干线噪声平均值均控制在69~73分贝以内。同年建立河口、仙河噪声达标区,并通过
省环保局验收。
环境监理及排污收费
环保部门针对油田地广点多的特点,采用定期检查与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
大对污染事故的查处率,促进对污染现场的清理。1985~2000年,累计查处污染面积
200万平方米,治理污染现场185万平方米。1985年开始征收排污费,一方面加强对重
点老污染源(如济军生产基地造纸厂、基地化工厂、利津化肥厂等企业)的排污费征收
力度。另一方面,又相继开征建筑施工超标噪声收费和饮食服务行业排污收费。198
5~2000年,累计征收各种排污费500余万元。环保部门还十分注意污染纠纷的处理及
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处理污染纠纷问题,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出双
方都能理解、接受、满意的处理决定。对待群众来信来访,本着“快出动、快查处、
快结案”的原则,及时处理,未发生因环境问题造成的越级信访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