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畜禽产品加工贮藏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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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区成立前,畜禽产品的加工、贮藏、销售由境内各公社食品站经营。1985年
后,以个体屠宰户为主。1995年末恢复定点宰杀制,仍由食品站经营,但个体经营仍
占畜禽产

品加工、贮藏、销售的主导地位。
畜禽宰杀后加工成熟食或进行冷冻加工。现代畜禽产品加工实行工厂机械化流水
作业。加工成熟制品的有肴驴肉、烧鸡、烤鸡、肴鸡、炸鸡、烤鸭、板鸭、肴猪肉、
松猪肉、酱牛肉、麻辣牛肉、烤羊肉等。生制品有分割鸡、分割牛肉、猪精肉等,多
为冷冻制品。
境内畜禽产品主要采用低温冷冻保鲜贮藏和常温下贮藏两种方式。低温冷冻保鲜
贮藏是将屠宰加工后的畜禽肉类放入冷库速冻(-20~50℃)3~5小时后,进入-15℃库
房内恒温贮藏。常温贮藏分自然贮藏、腌制贮藏,自然贮藏随季节气温变化决定贮藏
期的长短,腌制贮藏一般用盐腌制,存放期较长。禽蛋的保鲜贮藏方法较多,有低温
法、常温法、化学处理法、物理处理法等。
1983年以前,畜禽及制(产)品销售以食品站、外贸、供销社等国营或集体单位经
营为主。1983年后,多为个体经营,以集市销售为主。除了各专业市场外,各集市均
设有牲口市、猪羊市和肉蛋市,小型畜禽和熟制品均专设摊位。畜禽及畜禽制品主要
供居民食用,有部分鸡、兔制品出口国外。皮、毛类产品销往有关加工企业做工业原
料。部分活牛出口到香港、韩国及东南亚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