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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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4月开始,逐步对农村宅基地、乡镇企业用地、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等使
用制度进行改革。
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
1990~1992年,在全区5个乡镇、173个村开展了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收取有偿
使用费14.6万元。1993年6月,按照中央减轻农民负担的总要求,此项工作废止。
乡镇企业用地有偿使用
1991年,东营市人民政府与河口区人民政府签订土地管理目标责任书,把乡镇企
业用地有偿使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区政府与乡镇、街道办事处签订土地管理目标责
任书。1999年在义和镇为东营市黄河口家具实业有限公司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共
征用土地40.534亩,收取有偿使用费1189483.45元。2000年,为仙河镇建筑安装公司
征用镇南路以西有偿使用土地1.93亩,收取有偿使用费45595.77元。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自1993年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以来,河口区在土地供应方式上,从行政划拨到土地
有偿使用双轨并存,逐步创造条件向有偿使用单轨制度转变。土地有偿使用途径以协
议出让为主,到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等多种形式。1993~1994年办理土地出
让手续250宗,面积203881.35平方米,收取土地出让金2489510.79元。1995~1997年
,办理土地出让手续22宗,收取土地出让金1456300元。1998~2000年底,办理土地
出让手续177宗,面积499250.31平方米,收取土地出让金18253407.69元。
土地定级估价
1995年初成立河口区土地评估所,同时开展土地定级估价工作。1995年8月,成
立区土地定级估价委员会,对土地估价和地价管理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对土地估价
中的重大决策进行技术和政策咨询,并审议土地基准价。同时,成立河口区城区土地
定级估价课题小组,对收集的城镇土地使用资料进行分析研究和分类整理,确定各定
级因素因子的权重值,计算出各因子的作用分值,确定土地的级别。以土地级别为基
础,根据城区房地产出租、转让、市场交易资料分别测算出各级商业、住宅、工业用
地基准地价图,编写《东营市河口区土地定级估价报告》。
宗地评估
1999年,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重组改制进行地产地价评估,评估土地6533宗
,总面积4753.01万平方米,评估土地资产总额394201.5万元。2000年,共评估土地
112宗,面积134.82万平方米,评估总额11105.76万元。其中,开展国有企业清产核
资土地清查估价工作中,共对14个用地单位进行资产评估,并同市国土资源局进行确
认,评估土地43宗,面积101.52万平方米,评估土地资产总额7524.2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