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经济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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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区后,经济合同的签订与管理逐渐加强。1985~1995年底,举办经济合同管理
培训学习班76期,培训合同管理人员7000人次,鉴证经济合同10.6万份,总金额2.6
亿元,对3100名经济管理人员颁发证书,重点鉴证棉花定购、建筑工程安装、风险抵
押等合同,检查各类经济合同14万份,总金额3.2亿元,受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1240
起,调解、仲裁审结1240起,金额124万元,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24万元。全区26家
企业被授予“市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1996~2000年,举办经济合同管理培训班23期,培训合同管理人员2340人次,对
2200名合同管理人员核发证书,鉴证合同5万余份,合同金额71937万元,重点鉴证棉
花定购、工矿产品购销、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加工承揽合同,检查合同4万份,总金
额1.1亿元,受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124起,金额50万元,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0万元
,查处合同违法案件21起,违法合同金额13806万元,为企业融通资金9718万元,全
区共有38家企业被授予市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8家企业被评为省级“重合同守
信用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