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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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6年,东营区人民检察院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探索、创新、
实干、争先”的精神,抓班子带队伍,业务、队伍、信息化“三位一体”管理机制
取得长足发展,基础建设和检务保障进一步增强,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
社会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2006年该院有内设机构12个,5月渎职侵权
犯罪侦查局更名为反渎职侵权局,有在职干警65人。东营区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国
行政装备先进单位、全省严打整治斗争先进集体,山东省第二届“十佳基层检察院”
并记集体一等功。

【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 全年受理初查案件线索34件,立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
罪案件12件26人, 其中贪污案5件18人,贿赂案4件4人,挪用公款案2件2人,非法
拘禁案1件2人, 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在查办案件中,严格执行
法律法规和“九条卡死” “六个绝不允许”“六条禁令”等有关办案制度。3月,
全面实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同时,不断强化反贪人员办案纪律,落实
办案安全责任书制度和办案安全预案审批制度。明确责任,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
制度,坚决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看守,谁负责”的办
案责任制度,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办案人员、落实到每个办案环节,把安全防范
工作与制定初查、侦查方案同研究同部署。通过以上措施,有效保证办案安全,使
安全办案、文明办案深入人心。

【打击严重刑事犯罪】 年内,受理提请逮捕案件337件724人,批准逮捕288件
602人。 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00件795人,提起公诉321件571人。批捕准确率和
起诉案件有罪判决率均为100%。突出重点,严厉打击杀人、绑架、爆炸等严重暴力
犯罪,批捕86人,起诉81人;严厉打击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
396人,起诉310人;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组织、强迫卖淫等侵害妇女儿童合法
权益犯罪,批捕20人,起诉23人。进一步强化追诉职能,对应当立案而侦查机关不
立案的监督立案24件;依法介入重大案件侦查,引导补充完善证据98人;依法追捕
55人,追诉3人。5月,侦查监督部门对于某等团伙贩毒案提前介入,指导侦查取证,
使这件涉及多省、 贩毒5000多克、13人涉案的特大团伙贩毒案,在4天内取到足够
证据,提请后3天作出批捕决定,有力震慑了犯罪。

【民事行政检察】 年内,受理各类民事案件39件,经审查提请抗诉6件,建议
提请抗诉10件,其中提请抗诉和建议提请抗诉案件已经被市检察院采纳的14件,审
查终结不提请抗诉做服判息诉工作的6件。 办理高检院、省院倡导的支持起诉案件
13件,其中有1件通过诉前调解结案,为申请人挽回经济损失5万余元。办理刑事附
带民事案件4起,结案1起。

【监所检察】 年内,对监管干警进行职务犯罪预防教育10次,向滨海看守所提
出书面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30余份,收到滨海公安局书面回执23份。召开联席会12
次,进行狱情分析会13次、开展联合检查53次,自行检查79次,检察长检查14次,
集体教育13次、受教育人数达3600余人,个别教育390余次、受教育人数达750余人。
开展监外执行监督检查2次, 建立帮教组织40多个,建立健全档案资料60多份,使
27人纳入监管范围之内。认真开展清理和纠正超期羁押专项行动,年内未发生超期
羁押案件。对监外执行罪犯逐一进行考察,无一人脱管漏管。

【诉讼监督】 充分发挥诉讼监督职能,突出监督重点,提高监督质量,确保监
督效果,维护司法公正。加强刑事审判监督。重点抓好对有罪判无罪、量刑畸轻畸
重等裁判严重错误案件的抗诉,维护法律在定罪量刑适用上的统一,年内共提起抗
诉3件3人。加强监管执法和法律监督,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在押人员的
合法权益。 强化驻所监督,共进行安全检查106次。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充分
运用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手段,认真开展民行检察工作。建议提请抗诉10件,提请
抗诉6件。 年内办理各类技术案件163件,是上年同期的7.2倍。通过法医检验,改
变其他机关原鉴定结论9件,鉴定准确率100%。

【控告申诉检察】 年内,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50件(次),其中来访69
件次,来信81件, 在首次举报线索中贪污贿赂线索76 件,渎职侵权案件线索17件,
立案监督6 件, 其他5件,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46 件。其中署名举报案件6件。
所有来信、来访接待、受理、答复率达到100%,案件线索分流处结率100%。经过筛
选,控申举报部门初查16件,移送侦查部门立案5件。年内开展大规模法律宣传2次,
坚持每周二检察长接待日和每月10日“五长”联合接访日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
都进行认真查处和妥善答复。年内检察长接待来访群众16人次,参加“五长”联合
接访12次。下半年,选择人口密集、群众来信来访相对突出的地方,信访局、司法
局在全市率先建立“下访巡访联系点”,制定《下访巡访联系点工作制度》,对群
众提出的举报和疑难等问题当场进行受理和解释答复,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基层。
全年未发生越级、赴省进京上访事件。

【预防犯罪】 坚持打击与预防并举。在严厉查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大要案
件的同时,针对发案的原因、特点、规律以及制度、机制和管理上的漏洞,加大预
防工作的力度,努力实践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有效途径。在教育、金融、油田物
资供应等系统开展系统预防工作,先后与16个部门签订预防协议,成立预防职务犯
罪组织机构, 开展系列预防活动。在中心城区9个重点工程项目开展专项预防,工
程总投资额达2.8亿元。 紧密结合办案,在重点发案单位主动开展个案预防,共在
发案单位开展个案预防13项,提出检察建议35份。大力开展社会预防,加强法制宣
传教育, 全年共上法制课12场,受教育面超过 6000人次。通过发放预防职务犯罪
的宣传资料、电视预防专题片、举办法制专题讲座、召开预防警示报告会和警示参
观等形式,以案释法,深入宣传职务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举报控告知识。在查办两
起中学校长涉嫌贪污贿赂案件时,针对学校创收收入监督失控多次引发犯罪的状况,
向胜利教育中心提出检察建议,实行中心统一管理,堵塞管理上的漏洞。(张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