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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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6年,东营区民政系统进一步完善以“五保五救助”为主要内容的
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区、镇(街道)、村(居)三级慈善组织,积极开展
慈善救助活动。以创建全省双拥模范区为目标,认真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开创
双拥工作新局面。积极推动和谐社区建设,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
工作的意见》 等文件, 和谐社区建设走在全市乃至全省的前列。以“老骥立功”
“青少年敬老爱老主题教育”和“十佳孝子”评选活动为载体,弘扬尊老敬老的传
统美德,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扎实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有效地促进各项制度
的落实。落实新婚姻登记条例,提高婚姻登记的服务质量。制定殡葬市场有奖举报
制度, 遏制殡葬市场乱收费和土葬回潮现象的发生,火化率100%。进一步加强区
划地名工作,完成东营与博兴、垦利、广饶三条边界线联合勘查,对丢失的地名界
桩重新补设,认真做好新建小区和新建道路的命名,开展地名信息化服务。加强民
办非企业单位管理, 依法登记社团5个,年检民办非企业单位44个,新发展农村经
济协会3个,登记合格率100%。加大对流浪、乞讨、生活无着人员的救助力度,全
年办理收养登记57起,救助弃婴8名,流浪乞讨人员87名,处理无名尸5具。

【社区建设】 年内,紧紧围绕以创建和谐社区为目标,创新工作机制,努力提
高城市社区管理服务水平。 扎实开展和谐社区建设活动。2006年3月21日,市政府
在东营区召开建设和谐社区工作现场会,下发《关于开展创建和谐社区活动的通知》,
对建设和谐社区提出“民主管理型、文明诚信型、服务保障型、平安温馨型、环境
优美型、学习创新型”的创建要求,东营区出台《关于开展和谐社区建设年活动的
实施方案》,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努力扩大党务工作的覆
盖面,巩固党在城市工作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各社区党组织不断增强为驻区单
位服务的意识,充分调动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驻区单位自觉接受驻地
街道、社区的指导与协调。开展社区工作情况通报交流活动,社区工作健康发展。
深入到社区和居民家中调研, 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工作的意见》 《东营区
“星级社区”考核奖惩办法》和《东营区社区工作者考核奖惩办法》等文件。10月,
结合贯彻全省社区工作会议精神,召开全区社区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区、街道、
居委会在社区工作中的职责任务。11月,东营区被表彰为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区,
并在全省社区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老年幸福工程】 年内,东营区农村五保对象的供养标准由2500元提高到每人
每年2800元, 每人每年发给400元零花钱。是年,镇(街道)累计投入敬老院建设
资金160多万元, 对各敬老院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区慈善总会拿出60多万元为部分
敬老院配备电视机、太阳能热水器和健身娱乐器材,敬老院的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
年内,新建老年公寓2处(黄河街道老年公寓和辛镇村老年公寓),建筑面积10000
多平方米。为创建“省一级敬老院”,建立健全敬老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推行
院务公开、民主管理,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使院容院貌和住院老人的精神风貌发生
深刻变化。 全区共有五保对象625人,7处敬老院(老年公寓)集中供养613人,集
中供养率98%以上。9月18日,全省敬老院建设观摩团到牛庄镇、史口镇敬老院观摩。

【社会救助】 2006年,区委、区政府对弱势群体的救助定为为民办十件实事之
一。通过强化措施,积极构建城乡一体化的救助体系。一是完善救助网络体系建设,
实施“数字化” 民政工程,对“190”社区服务网络改造升级,建立起覆盖全区10
个镇、 街道的社会救助服务网络;设立“190”市民求助电话40部,实行社会救助
“一站式”服务。积极探索“爱心超市”管理运营模式,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使东、
西城两处“爱心超市”的救助平台作用更加有效。10月,成立区慈善总会,并在全
区各镇、街道设立慈善分会,健全区、镇(街道)、村(居)三级慈善救助体系。
全区形成以区民政局为统领、以“190”社区服务网络为纽带、以两处“爱心超市”
为依托、以各级慈善组织为补充的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格局,实现社会救助工作信
息化、网络化、一体化。二是完善城乡低保体系,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市
低保由260元提高到28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700元钱、500斤粮食提高到每
人每年1300元钱。摸清困难群众的底数,实行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
全年保障城乡低保对象55392户次, 110709人。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1055万元。三
是加大灾害救助力度,广泛开展“慈心一日捐”和“爱心捐物”活动,募集慈善资
金137万元, 衣被2000多件,为实施慈善救助提供保障。制定出台《东营区自然灾
害救助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城乡救灾应急机制,组织对抗击地质自然灾害的应急
演练,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救灾原则,区、镇(街道)将救灾储备金列
入财政预算,实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救灾资金发放及时到位,全年累计发放救
灾专项资金80多万元, 救助灾民11000余人次,发放临时性救助金20余万元,救助
困难群众 1200多户。 四是大力实施农村特困群众安居工程,年内,建设农村特困
群众安居住房135套(市财政投资建设60套, 油田援建75套),分布在4个镇、3个
街道, 32个村居,6月5日,全区安居工程全部竣工,11月135户特困群众全部搬入
新居。 12月,从慈善捐款中投资10万多元,为农村特困群众配备电视机120台、棉
被500床, 使特困群众感到社会的温暖。五是实施冬季困难群众取暖救助,对城市
低保户每户发放取暖补助800元,对城区人均月收入不足320元的困难家庭每户发放
取暖补助500元。 共救助低保户1446户,发放取暖补助115.68万元;救助其他符合
条件的居民4680户, 发放取暖补助234万元。六是建立城镇居民大病救助制度,联
合区卫生局、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东营区城镇居民医疗救助
暂行办法》,对城镇居民医疗救助的范围、申请程序、救助标准作出明确规定。七
是对流浪、乞讨、生活无着人员的救助,全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87名、弃婴8名。

【双拥与优抚】 年内,以创建“全省双拥模范区”为契机,扎实开展双拥共建
活动,进一步巩固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一是大力开展政府拥军、社区拥军、
企业拥军活动。 全年走访优抚对象700余户、驻区部队单位10多个,发放慰问品、
慰问金折款55万元, 赠送图书5000余册,发放慰问信3万余份,光荣牌5000多个,
举行军民联谊活动10多场次,举办庆“八一”军民联欢会,制作双拥宣传横幅、标
牌200多条(块) 。二是全面落实抚恤优待政策,以2005年东营区农民人均纯收入
4642元为依据,农村现役义务兵家属年优待金提高到4642元,在乡复员军人平均月
定补标准提高到220元。在乡烈属和1~4级残疾军人优待金提高到每人每年1650元,
5~6级残疾军人年优待金提到1600元, 7~10级残疾军人年优待金提到1548元,达
到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三分之一以上, 孤老在乡烈属和残疾军人年优待金提到
2321元,达到人均纯收入的一半。在乡老复员军人优待金提高到每人每年1548元,
孤老者达到2321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优待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800元,并于6月
底前足额发放到位。三是改善军休干部的生活居住条件,投资30余万元对军休所院
内水、电、气线路管网和院内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建起高标准的室内健身娱乐活动
场所和室外门球场;依照区直机关在职干部的标准,按级别给军休干部发放水、电、
气、暖和物业费补贴,军休干部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得到改善。四是开展为重点
优抚对象查体活动,年内为80多名重点优抚对象进行两次查体,建立健全健康档案。
五是认真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积极拓宽安置渠道,实行“双考”选优安置
办法, 使228名城镇退役士兵得到妥善安置。六是认真做好涉军稳定工作,主动处
理复退军人的稳控工作,在国家政策范围内,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
困难,5月,为6名安置在困难破产企业的志愿兵解决了每人每月500元生活补助费、
200元三项保险费。对70名退职武警,每人每月提高150元生活补助。“八一”期间,
走访慰问227名1958~1960年入伍的在乡退伍军人。 7月4日,东营区通过省双拥检
查验收团的验收,实现省级双拥模范区“五连冠”。

【老龄事业】 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方针,以贯彻落
实老年法规、维护老年人的权益,以开展“老骥立功”和“敬老惠老”两大活动为
载体,突出抓好老年救助体系和农村老年活动室建设,以创新求发展,以发展求突
破,促进全区老龄工作的全面发展。一是认真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扎实做好农村
特困老年人救助工作,贯彻落实《东营市农村特困老年人生活救助管理办法》,为
2486名, 75~89岁老年人年发放生活救助金360元、 为308名9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
960元,年内发放老年人生活救助金263.064万元。二是做好家庭赡养协议的监督兑
现和补签、续签工作,夯实农村家庭养老的基础,组织各级老龄组织深入村居、农
户调查研究, 督导检查,确保签订的赡养协议得到及时兑现,兑现率100%。积极
做好符合签订条件的农村老年人家庭,补签和续签家庭赡养协议书7500份。三是开
展“敬老惠老” 和“十佳孝子” 评选活动,与福建万家旺油脂有限公司联合举办
“敬老惠老”活动,为全区百岁老人免费发放3000毫升花生油,为70名农村特困老
年人免费发放1700毫升花生油, 并举办大型优惠销售活动6次。积极参与全市“十
佳孝子”评选活动,有2人被评选为全市“十佳孝子”。四是深入开展“老骥立功”
活动, 下发《继续并深入开展“老骥立功” 活动的意见》 ,5月,在全市召开的
“老骥立功”表彰大会上,东营区有10名老年人获得全市“老骥立功”先进个人,
其中1名老人被表彰为“全省模范老人” 和“全国银铃行动先进个人”。五是做好
老年优待证的办理工作, 全年办理老年优待证550本。六是稳步推进农村老年活动
室建设,对20个村居的老年活动室建设进行调研,并与文体部门联手,结合农村文
化大院建设,把老年活动室纳入村居文化大院建设规划。借助慈善“夕阳扶老”工
程的实施,从区慈善资金中争取60万元,购置室内健身器材44件,室外健身器材54
件,为全区4个敬老院、6个典型村居的老年活动室进行装备完善,促进农村老年活
动室上档次、上水平。七是开展“老人节”庆祝活动,老人节期间,全区发放慰问
金、慰问品50多万元,组织文艺演出25场次,举办老年文体比赛活动30多场次,举
办大型书画展览1次,召开座谈会70场次,组织老同志旅游300余人次,开展健康查
体20余次,查体5000人次,为1000多名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

【基层民主建设】 扎实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调整充实全区村务公开
民主管理领导小组, 各镇、街道分别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全区221个村(居)和
43个城市社区,均成立村(居)务公开领导小组,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制定
出台《东营区村民委员会工作规范》《关于进一步深化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意
见》等文件,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时间等事项。定期或不定期地督
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各项
制度落到实处,群众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满意率达95%以上。

【婚葬管理】 认真执行新婚姻登记条例,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投资20多
万元,装修颁证大厅、购置电子移动摄像设备,推行隆重的颁证仪式,拓展婚姻登
记服务领域。修订完善工作制度20余项,婚姻登记实现制度化和规范化。年内,办
理结婚登记5505对, 离婚登记1408对,登记合格率100%。11月29日,区婚姻登记
处通过全省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检查验收团的验收,荣获“全省婚姻登记规范化建
设窗口单位”称号。加大民政执法力度,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意
见》,实施举报奖励办法,对土葬和制作、使用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的行为进行处罚。
联合工商、 公安、物价等部门开展殡葬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年内取缔非法运尸车2
部, 起坟焚烧土葬尸体7具,捣毁封建迷信殡葬用品制作销售窝点3 个。推进公益
性墓地建设,指导胜园街道投资100多万元建设公益性墓地一处,迁入墓穴650个。

【地名管理与民间组织】 推进地名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地名信息系统,并做
好地名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东营区获得“全国数字地名示范城市”和“全省地
名公共服务先进单位”称号。完成东营-博兴、东营-垦利、广饶-东营三条边界
线的联合检查,补设丢失界桩25块。对新区各小区进行划分和命名。加大民办非企
业单位的监管力度, 依法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4个、社团1个,对44个民非单位和4
处福利企业进行年检,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6个,年检社团4个。开展婚姻中介机构
专项治理,与全区17家婚介机构签署了自律公约。围绕全区养殖、棉花、蔬菜、水
产、桑蚕五大产业,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村经济协会,绍培育发展农村经济协会3个。
(张建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