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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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1998年,突出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大案要案,打击严重刑事犯
罪活动和执法监督三项重点工作。全年共立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7件22人,法纪案
件2件6人。共受理提请逮捕案件180件,起诉和不予起诉案件194件,与上年相比分别
增长25%、 20.5%。立查民事行政案件17件,立查犯人及家属申诉案件4件,受
理群众来信来访179件次。3月1日~8月,在全体干警中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狠抓
队伍政治业务建设,实行“检务公开”,坚决执行最高检察院“九条卡死”的硬性规
定,规范办案程序和提高办案人员执法水平。认真贯彻“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对暂
扣款项、借用车辆和通讯工具按规定进行处理。6月,区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成立。8
月,市委组织部、市检察院对院领导班子6名正副检察长和2名反贪局副局长进行考察。
在执法大检查中, 对1995年以来“三不一撤”案件114件136人和1997年以来案卷422
卷进行复查,无冤假错案。有26人经省检察院审批补办录用手续,10人参加初任检察
官考试。加强硬件建设,干警宿舍楼启用,38名干警迁入新居;3900平方米办公楼于
11月5日破土动工。院档案室被评为省一级档案室。
1999年,积极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检察院、争当人民满意的检察干警” (简称
“两满意” ) 和“干部作风建设年” 活动,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坚持
“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工作方针,加大反腐败
工作力度, 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全年受理提请逮捕案件225件,起诉或不予起诉
案件220件, 与上年相比分别上升29.3%和12.6%;立查经济职务犯罪案件
20件, 比上年上升17.64%;民行检察立案30件,立案数较上年增长76%;受理
群众来信来访160件次,办理以上各类案件数量均在全市检察系统名列第一。3月,区
委对院领导班子进行调整, 由5名副检察长调整为2名。10月,新充实党组成员2名,
优化了班子结构。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上半年全院评选出14名先进个人,并建立了
光荣榜。进一步完善党组议事规则,检察长办公会等制度,并印刷成册发至干警。坚
持双休日学习和领导班子成员每日碰头会制度。实行《干警违纪待岗和党组集体谈话
制度》,收到了良好效果,《东营日报》、《大众日报》曾对这一做法作了全面报道。
由13名同志参加了全国检察系统初任检察官考试,及格率84.6%,在全市检察系
统名列第一。按照法律程序,新任命13名检察员,有33名检察官经省院批准进行等级
评定 (四级高级检察官2名,一级检察官2名,二级检察官8名,三级检察官7名,四级
检察官10名,五级检察官4名)。全年有31人次参加业务培训,28人参加大专函授学习。
中层以上干部实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层层签定责任书。积极推行检务公开,接受
群众监督,聘请17名特邀执法监督员。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征求意见函400封,
满意率达98%。 区检察院在当年度全区“行风万人评”活动中名列第4名,区政法系
统“争创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单位) ”活动评比中名列第1名。深入开展以“讲学习、
讲政治、 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三讲”教育活动,曾先后4次在全区、全院干警中
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参加“三讲” 的3名院领导班子成员,征求意见1000多人次,与
副科级以上干部个别谈话征求意见140人次; 向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执法监
督员发放征求意见信150封; 分别到龙居乡、史口镇、区物资公司与人大代表政协委
员座谈征求意见,院领导班子共收到意见、建议28条,党组成员收到群众意见、建议
46条,对此都制定了整改措施,及时得到了落实。积极做好三级“两会”、建国50周
年、中央领导来东营视察、澳门回归等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
作,综合治理工作被区评为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在检察系统,争创“五好”检察院活
动中,被市检察院列为首批“五好”检察院达标单位并报省检察院,被省检察院政治
部在全省检察系统转发。 区检察院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的 “争创人民满意政法干警
(单位)”活动中,被市政法委评为先进单位,民行检察科被市检察院评为先进集体,
控申检察接待室被评为市级文明接待室,检察长张庆兴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创“五好”
先进个人。

【查办经济犯罪大要案】1998年,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确立“四个突破、一个提高”的
目标 (即查处大案要案有新的突破,查处有影响的案件有新的突破,查处“三机关一
部门”人员犯罪有新的突破,查处渎职侵权重点案件有新的突破,案件质量有大的提
高),充实一线办案力量,反贪污贿赂局由8人增加到13人,法纪科由4人增加到6人,
加大查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的力度。全年共初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66件,立
查17件22人。 其中,贪污案8件13人,贿赂案5件5人,挪用公款案4件4人。经济犯罪
案件中,3万元以上案件7件,10万元以上案件2件,30万元以上特大案件1件。涉及科
级干部12人, 企业经理、负责人及财会人员10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00万
元。全年受理侵权、渎职案件12件,立案2件6人,其中公安干警刑讯逼供案1件1人,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案1件5人。
1999年,对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实行办案组初查和案件主办人
侦查制度,特别是下半年,采取了查办案件一天一汇报一调度,取得明显效果。全年
共初查贪污贿赂案件线索87起,立查20件29人,与上年相比上升17.64%。其中大
案13件21人, 大案数占立案数的65%。立查案件中贪污案12件21人,受贿案5件5人,
行贿案2件2人, 挪用公款案1件1人。涉及科级干部11人,一般干部18人。5万元以上
案件13件21人, 10万元以上特大案件3件5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10万
元。立查案件中,人均立案数32.8%(全省检察系统人均立案数25.2%),人均
立大要案数21.3%(全省检察系统人均立大要案数11.5%)。立案数、大要案数
名列全市第一。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1998年,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批
捕案件180件289人, 比上年同期增长25%和31.4%。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157件
251人,其中批准逮捕重特大刑事案件96件185人,分别占批准逮捕案件总数的61.1
%和73.7%。 受理起诉或不予起诉案件194件295人,比上年同期增长20.5%
和23.9%, 经审查依法提起公诉161件235人。在严打斗争中,根据市、区委的统
一部署,积极参加“严打整治”、“创建全国安全文明油区”、“打非扫黄”、“打
击走私”等专项斗争和重点整治活动。突出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和危害
社会治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特别是杀人、抢劫、强奸、爆炸等暴
力犯罪、流氓犯罪、毒品犯罪和带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有力地惩治了各类严重刑
事犯罪,维护了社会秩序的安定。
1999年, 先后开展春季严打统一行动, “打五霸”、“油区治安专项治理”、
“追逃犯”等专项斗争和重点整治,与公安、法院等部门
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严厉打击了一批严重的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和本院
自侦部门移送审查批捕案件225件390人, 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29.3%和
38.8%。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178件288人,其中重特大案件88件193人。受理起诉
或不予起诉案件220件347人,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11.8%和15%。经审查提起
公诉177件241人,报市院22件53人,退查11件36人,正在审理5件9人,公安撤案5件8
人。全年办理案件数量为全市检察系统第一名。在严打中坚持“从重从快”的方针和
重大案件适时提前介入的原则,依法稳准狠地打击了严重刑事犯罪分子。4月20日~5
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的“严打”斗争中,批准逮捕各类案件18件42人,分别占全
年批捕案件的9.9%和14.2%。

【执法监督】1998年,对不符合法定逮捕条件的23件38名犯罪嫌疑人,经过严格审查,
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对有证据证明涉嫌犯罪,公安机关没有提请逮捕的6名犯
罪嫌疑人, 依法决定逮捕,对公安机关提出立案监督2件。在起诉环节上,经过严格
审理,追诉漏犯1人;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4件案件依法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通过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积极主动开展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全年共受理民事行政
申诉案件17件,其中立案审查17件,提请抗诉7件,纠正违法通知书3件,对10件民事
行政申诉案件当事人做好服判息诉工作。 本年度中开庭再审5件,法院改判率100%。
控告申诉检察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79件,其中举报类152件次,控申类27件次,均及
时移送有关职能部门处理,为惩治腐败,打击各类职务犯罪提供了案源。复查申诉案
件5件, 处理告急案件11件,均得到妥善处理,防止了集体上访和越级涉法上访事件
的发生, 被评为市级文明接待室。为确保监所安全,对看守所安全自行检查246次,
与公安、武警联合检察90次,及时发现排除事故隐患38起,纠正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
22人,受理人犯及家属申诉案件6件,立查4件,维护了人犯的合法权益。强化对在押
人犯教育和对辖区内76名外执犯定期检查监督,从而减少了重新犯罪。坚持“打防并
举、标本兼治”的原则,结合办案抓预防,建立共建预防犯罪联系点14个,到联系点
上法制教育课28次,针对发案单位提出86条检察建议。
1999年, 全年通过对批捕案件审理,对不构成批捕条件的47件102人依法做出不
批捕决定,追捕漏犯19人,提出立案监督3件6人,追诉漏犯5人,变更强制措施2人。
通过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有效地防止了打击不力和执法不严等问题。民行检察,受
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0件, 立案30件,与上年相比上升76%,是自建院以来立案最多
的一年。 其中提请抗诉18件,建议提请抗诉4件,息诉8件,年内法院开庭再审6件,
全部作了改判。 6月,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组织40多名干警上街宣传,在区电视台
连续播放举报宣传专题节目,公布举报电话,增强了透明度,促进了举报活动的开展。
全年受理群众举报、申诉、来信来访160件次,比上年上升5%。其中,举报类143件次,
控申类17件次。处结率达100%。坚持检察长接访日和每月20日的“五长”联合接访日
制度, 切实发挥窗口作用,处理告急案件12件。对看守所进行安全检查136次,发现
和解决事故隐患22起, 受理罪犯及亲属申诉案4件,立案2起,为人犯追回合法财产3
万元, 向办案单位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件,维护了人犯的合法权益和保证了监所安
全。同时,对辖区内87名外执犯进行了全面监督考察。

【队伍建设】1998年3月~8月底,在干警队伍中认真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按规定
对不符合《检察官法》 任命的8名助理检察员,全部组织参加初任检察官资格考试。
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收支两条线”和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的
决定。为充分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监督,设立举报电话,向70位区人大代表,50位区
政协委员寄发征求意见函,走访辖区26个单位,并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座
谈会,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批评。11月,邀请市、区两级20名人大代表对区院
工作进行视察,广泛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以促进检察官队伍建设。
1999年,深入扎实地开展争创“五好”检察院 (班子建设好,工作业绩好,队伍
素质好,管理机制好,社会形象好) ,“争创人民满意的检察院,争当人民满意的检
察干警”和区委部署的“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坚持以法为本,以人为本,眼睛向
内,从抓班子、带队伍做起,从抓薄弱环节入手,实行“检务公开”,接受人民群众
监督, 聘请17名特邀执法监督员, “开门评警”听取意见和建议,发放征求意见函
400封。 积极推行竞争上岗和主诉检察官制度,实行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激励
机制,提高检察官队伍整体素质,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孙贤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