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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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2004年,区司法局按照抓基层、打基础,抓规范、促公正,抓诚信、促
发展,抓队伍、树形象的工作思路,以建设“平安中心城”、创建“文明城市”和落
实市“双十”工程为工作重点,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法律进社区”活动为
载体,法制宣传教育、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法律服务质量和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都有
新的提高。

【全民普法与依法治理】根据“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研究制定全区
年度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调整充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继续抓好重点
人员即领导干部、公务员、执法人员、青少年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制定
下发《关于在建设“平安中心城” 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 ,在全区开展
“建设‘平安中心城’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先后开展《城市规划法》《城市房屋
拆迁管理条例》《信访条例》《计划生育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安全生产法》
《行政许可法》 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与民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区农村开展
“民主法治示范村” 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全区35%以上的村居达到“民主法治示
范村”标准。扎实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辖区内的25所法律服务机构及石油大学、东
营职业学院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分别与东营区34个社区结成共建对子。共建活动中,
举办法制讲座16场次,解答法律咨询350余人次。

【基层基础建设】 年初, 调整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巩固和完善区、镇
(街道)、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区综治委的文件下发《关于加强镇、街道司
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有5个司法所达到省级规范化建设目标。对全区10个镇、
街道及村居1000余名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开展“怎样当好司法所长”讨论活动。建
立完善矛盾纠纷预警体系、 考核评估体系和制度规范等体系。 按照“属地管理”和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年内,共排查调处各类纠
纷1300余起,其中基层调解组织调处319起,调处成功308起,调处成功率为966%,
避免民转刑案件5起,化解群体性上访7起。调整充实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
导小组,各镇、街道成立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村居、社区成立帮教工作小组,强化
安置帮教措施,落实帮教责任。年内,共接收66名刑释解教人员,全部落实帮教措施,
进行重点教育帮助。 全区五年以来228名刑释解教人员,均做到情况明,底子清,确
保刑释解教人员不脱管、不漏管、不失控。

【法律服务】 区司法局进一步规范律师、公证、“148”法律援助中心及基层法
律服务工作,法律服务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山东省法律服务人员“六不准”》规定,
(一、不准在办理案件、公证和司法鉴定中以任何形式私自接受委托、收受当事人财
物。二、不准隐瞒、虚构、夸大办理案件、公证事项、司法鉴定的事实,或作虚假承
诺,引诱或协迫当事人签订合同,收取高额代理和办案(证)费。三、不准无正当理
由拒绝辩护、代理、办理、公证和司法鉴定,或者不按时间、不规定出庭参加诉讼、
促裁、出具公证书和司法鉴定文书。四、不决泄露国家秘密或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个
人隐私。五、不准要求司法人员推荐介绍案源,或者向司法人员行贿、指使诱导当事
人行贿。六、不准提供虚假证据或引诱胁迫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据、出具假公证书、司
法鉴定文书和法律意见书。违反以上规定的分别给予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证或取消执
业资格处分,没收其非法所得或责令退还不当收费,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撤职、辞退
或开除),围绕全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积极开展法律服务业务,搞好法律服务。
年内, 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587件,在中王屋拆迁改造工作中,先后送达各类
法律文书98件; 基层法律服务共受理案件145件、代写法律文书207份,区“148”法
律服务中心共解答群众咨询电话382个, 接待来访43人次;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各
类法律援助案件18件。
东营区境内律师事务所情况一览表(略)
(李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