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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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为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力度,理顺市、区城市管理体制,根据《东
营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暂行规定》,经东营市人民政府编制委员会批准,设
立东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东营区分局,列区政府机构序列,为区政府城市管理行
政执法主管部门。2003年10月17日挂牌成立,12月15日区委任命局领导班子组成人员,
2004年1月1日人员到位, 正式办公。该局机构人员核定编制为129人,管理范围为城
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西城、东城(经济开发区除外)及东城北区。东营市城市管理行政
执法局东营区分局是实施城市管理行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执法部门,在区委、
区政府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双重领导下,行使城市管理方面的以下行政处罚权:
(一)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
不符合市容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二)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的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三)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
定的行政处罚权;(四)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
罚权;(五)行使工商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六)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处罚权;
(七)履行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苗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