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51&A=4&rec=47&run=13

【概况】2002年,东营区检察院围绕“公正、高效、文明”的执法主题,“突出
三项重点、 加强四个建设”,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检察工作整体推进。6月,对
本院职能进行调整、职责进行界定、内设机构进行重新设置。改革后,其主要职责有
16项, 内设机构10个。按照检察系统精简10%的要求,精简后人员编制总额核定为42
人。对院中层干部实行竞争上岗,中层干部更加年轻化、专业化。按照高检院《人民
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的要求,积极开展争创先进检察院活动。结合本院实际,对省
检察院提出的新“五好”检察院条件进行细化,明确职责,责任到人,成立领导小组
和7个攻坚小组,为实现3年跨入全国模范检察院行列,打下坚实的基础。本院的做法
被省检察院予以推广。加强教育培训,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全院有22人参加山东
大学远程网络教育学习,有2人参加干部续职教育学习,1人通过全国司法考试,47名
干警取得计算机操作中级证书。有1名同志入选全省检察系统侦查人员人才库,有3名
同志入选全市检察系统侦查人员人才库。
4月24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国家森来东营区检察院视察工作。区领导张
传胜、黄梅芳等介绍了东营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工作。2002年,东营区人民检察院
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

【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2002年内,立查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共初查案件线索89
件9 2人,立查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21件24人。其中,贪污案9件11人,贿
赂案10件10人,挪用公款案1件1人,非法拘禁案1件2人,大要案数占立案数的92.85%,
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50余万元。

【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案件做到随交随办理,依法严
惩一批黑恶势力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全年共受理提请批准或决定逮
捕案件291件492人,经审查批准或决定逮捕248件420人,不批准逮捕43件72人。受理
的批捕案件中, 属“严打” 三类重点案件149件289人, 占受理批捕案件数的51%和
58.7%。其中,重特大案件103件206人,团伙犯罪96件295人。全年共受理移送审查起
诉案件348件528人,经审查提起公诉311件452人,报市检察院22件35人,退查45件71
人。起诉“三类重点案件”131件228人,占受理案件总数的37%和23%,其中,重特大
案件9 0件210人,团伙犯罪案件72件127人。

【民事行政检察】全年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8件,立案18件,提请抗诉10
件,建议提请抗诉3件,检察建议3件,息诉4件。

【监所检察】对滨海看守所进行自行检查65次,联合检查34次,发现并清除事故
隐患13起, 提出检察建议15件, 立案复查一起执行刑期错误的申诉案件,对辖区内
214名外执犯进行重点检查,为减少重新犯罪,确保安全发挥积极作用。

【诉讼监督】对公安机关移送的不符合批捕条件的43件72人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
其中属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1件32人;没有逮捕必要的19件37人;不认为犯罪的
3件3人。 立案监督10件11人,追捕漏犯6人。通过对起诉案件审理,对公安机关移送
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45件71人依法退查。追诉漏犯4人,追诉漏罪2条,向法院提
出抗诉2件2人。

【控告申诉检察】共受理公民来信来访170件(次),为本院提供各类案件线索139
件,对群众的举报、申诉和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依法及时处理,处结率100%。无集体
上访,无越级上访,无缠访问题发生。全年受理文检、痕检鉴定20件,照相、录像31
件(次),为查办案件提供了依据。

【预防犯罪】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成立由区委统一领导及有关部门主
要负责人参加、检察院负责正常工作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区形成预防
职务犯罪社会网络。运用多种宣传形式,营造社会化预防氛围,收到良好效果。年内
参加高检院组织的预防职务犯罪知识竞赛答题100余份, 撰写调研文章12篇,给企业
和金融部门上法制课4次, 提出检察建议38条, 上街宣传6次,发表新闻稿件30篇。
(孙贤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