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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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2001年,区物价局充分发挥“定规则、当裁判”的职能,全面做好依法治价、
清费治乱、 监督检查、价格服务四项工作。2001年4月29日,集中进行《价格法》颁
布实施3周年宣传活动,组织西城宾馆等10个单位悬挂过街横幅16条,出动3台宣传车
深入城区各个市场进行宣传,发放宣传材料4000余份。报送各类商品统计报表200份,
物价形势分析报告4份, 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积极强化全区收费管理,规范收
费行为,严把收费标准审核关,实行首问责任制,及时办理变更《收费许可证》,颁
发《收费员》证,依法对2000年度全区收费单位执收情况进行年度审验,违纪金额明
显减少, 查出乱收费项目22个,违纪金额343万元。受理公检法司部门委托涉案物价
值认定的案件79起, 认定价值431.1万元。加强农产品成本常规和专项调查工作,由
专人负责在辖区8个乡镇确定20户种植、养殖业户进行专项调查,写出调查报告8份。
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外商投诉案件的查处工作, 坚持24小时值守12358全国统一
价格举报电话,坚持做到严格执法、尊重事实、处理完备、程序合法、手续齐全,并
实行接案第一人负责制,查处受理违价案件30起,立案20起,已结案16起,调查10起,
退还用户23590元, 保护广大消费者和外地客商的合法权益,优化投资软环境。开展
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活动,作为全年物价工作的突破口。确定济南路为明码标价示范
一条街,蓝海集团为餐饮业示范单位,家世诺超市、胜大超市为商品零售示范单位,
区交通局、公安局、城建委、民政局、环保局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示范单位,区医院、
区妇幼保健站为医疗收费示范单位,区三中、区实验小学为教育收费公示示范单位。
重新设计、监制统一的规范收费标准公示格式和商品标价签。各商业、餐饮行业及济
南路各商家均更换新式商品标价签,并在西城中心的市百货大楼大型电子显示屏上及
时地公布成品油价格,增强价格和收费的透明度。加大物价宣传力度,编发本局《物
价简报》28期,发表市级以上新闻稿件7篇。认真落实上级部署的专项价格(收费) 检
查工作,先后组织医药卫生、农村电价、农网改造、农村建房、夏粮收购、中小学教
育收费等专项监督检查和成品油、药品调价政策的落实工作,共检查单位98个,查处
违纪金额170万元;对1999年检查的药品价格进行扫尾处理,没收非法所得21120元;
依法查处销售假标价签9户, 没收假标价签4万余张,罚款600元;全面开展涉农价格
和收费清理整顿工作,区政府印发实施方案,在全区经济运行调度会上专题进行布署,
局领导带队到4个涉农乡镇座谈了解情况并在各乡镇悬挂举报箱, 落实涉农收费公示
牌,成效明显。

【收费管理】2001年区物价局紧紧围绕“清费、治乱、减负”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
能作用,规范收费行为,强化措施,积极为全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一是严把
收费标准审核关,实行首问负责制,严格把好《收费许可证》发证关、变更关。全年
共办理《收费许可证》68个,变更《收费许可证》68个,颁发《收费员》证83个,对
上级明令取消或出台的各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及时做好变更登记,全区收费单位的
执收行为更加规范,乱收费行为得到有效遏止。二是认真进行收费年审工作,与财政
局专门制发联合文件,成立收费年审办公室,实行集中调账的方式进行严格审验,共
审验204个执收单位,审验资金总额6646.5万元,共审验收费许可证270个,存在乱收
费问题单位29个, 乱收费项目22个,违规收入343万元,规范了全区各执收单位的依
法收费行为。

【农村电价管理】2001年度,继续整顿农村电价,推行改造农村电网,改革农村电力
管理体制,实行城乡同网同价政策,落实分类综合电价和“五统一”、“三公开”农
村电价管理制度,贯彻国家计委等六部委精神,彻底取消各种乱加价、乱收费,严禁
一切形式的平摊电费、承包电费等行为,提高农电管理政策的透明度,加强对农村到
户用价的监督检查,全区农村电价到户最终结算价格统一为0.6元/度。另外配合市物
价部门进行全区电价检查整顿,规范农村电价,为实现城乡同网同价打下坚实基础。

(黄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