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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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2000年,救灾救济工作扎实有效,全年累计发放救灾救济金76万元,救助贫
困群众4500余人次,全区农村生产和生活秩序良好,社会稳定;基层组织建设实现城
乡同步发展,特别是城市地方居委会建设取得历史性突破,结束了居委会建设长期在
低水平上徘徊的局面;婚姻登记与管理工作,从严把关,依法办事,维护了婚姻登记
工作的严肃性,全年办理结婚登记4500对、离婚登记328对,登记合格率达100%,女
性初婚晚婚率仍保持在99%以上;收养登记工作逐步走上正轨,全年依法受理收养申
请60多例,依法办理收养登记49例,并完成全区事实收养情况普查,查出“事实收养
”67例,为符合《收养法》规定的11例补办了收养手续;殡葬改革继续推广龙居乡丧
事简办的成功经验,并建立健全乡镇、村两级服务网络,不断提高殡丧服务水平,全
区火化率达到99%以上,走在全市前列;城区内道路更名及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全面展
开,按照标准化的编排原则,对全市城区内所有沿路、街、巷的单位、住户和个体工
商户的门牌号码进行重新编排,并认真办理新门牌号码登记使用和安装业务,全年共
办理新门牌号码使用登记手续7000多份,安装新门牌7000多个;县区行政边界勘定工
作进入扫尾阶段,勘界工作人员顶寒风、冒酷暑,步行踏勘达200多公里,完成东营
-垦利边界线、东营-利津-博兴三交点成果资料的汇总上报和归档立卷工作,处理边
界线争议点3处,配合广饶县勘界办完成了东营-广饶129公里边界线的实地踏勘和外
业测绘工作;民间组织登记与管理工作正式启动,成立东营区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
归口民政局管理。全年共审批民间组织8个,依法审批新社团3个,合格率100%,全年
未发生社团违法乱纪情况;福利企业完成产值1020万元,实现利税80万元;民政计财
工作全面实现电算化,民政信访工作取得可喜进步,全年共接待来信来访32件,处结
率为100%,未发生1起越级到省上访案件。特别是对落实60年代退职武警补助问题,
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将1起集体越级上访案件解决在萌芽状态;国庆期间配合市募
委办举办了社会福利有奖募捐1000万元大奖组现场销售活动,实现销售额100多万元
;配合东营公安分局110妥善安置弃婴2名,遣送流浪走失人员2人。

【双拥和优抚安置】2000年,全区

2000年12月各类优抚对象抚恤、定补标准一览表

┌───────┬────────────────────────────┐
│属别 │抚恤、定补、困补 │
├─┬─────┼────────────────┬───────────┤
│烈│农村 │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145-150元 │病故军人家属140-145元 │
│属├─────┼────────────────┼───────────┤
│ │小城镇 │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155-160元 │病故军人家属150-155元 │
│ ├─────┼────────────────┼───────────┤
│ │大中城镇 │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160-165元 │病故军人家属155-160元 │
├─┼─────┼────────────────┴───────────┤
│复│抗日战争 │每人每月95元 │
│员├─────┼────────────────────────────┤
│ │解放战争 │每人每月92元 │
│ ├─────┼────────────────────────────┤
│ │建国后 │每人每月90元 │
├─┴─────┼────────────────────────────┤
│带病回乡 │每人每月50元 │
├───────┼────────────────────────────┤
│60年代退职武警│建国前入伍的每人每月200元 │
├───────┼────────────────────────────┤
│54-57年老退伍 │每人每月40元 │
├─┬─────┼──────┬─────────┬───────────┤
│在│特等 │因战:7000元│在 │因战:1500元 │
│ │ │因公:6840元│ │因公:1470元 │
│乡├─────┼──────┤ ├───────────┤
│ │壹等 │因战:5400元│ │因战:1200元 │
│伤│ │因公:5270元│职 │因公:1160元 │
│ │ │因病:5140元│ │因病:1150元 │
│残├─────┼──────┤ ├───────────┤
│ │二甲 │因战:2900元│ │因战:600元 │
│ │ │因公:2790元│ │因公:580元 │
│ │ │因病:2700元│ │因病:560元 │
│ ├─────┼──────┤ ├───────────┤
│ │二乙 │因战:1940元│ │因战:500元 │
│ │ │因公:1860元│ │因公:480元 │
│ │ │因病:1820元│ │因病:470元 │
│ ├─────┼──────┤ ├───────────┤
│ │三甲 │因战:1180元│ │因战:380元 │
│ │ │因公:1160元│ │因公:360元 │
│ ├─────┼──────┤ ├───────────┤
│ │三乙 │因战:1050元│ │因战:320元 │
│ │ │因公:1050元│ │因公:310元 │
├─┴─────┼──────┴─────────┴───────────┤
│红军 │每人每月不低于520元 │
└───────┴────────────────────────────┘

双拥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5月份完成全区自然减员普查,核定全区优抚对象40293人
,自然减员53人,为进一步落实优待抚恤政策提供了详实的资料。认真落实各项优抚
政策,全面提高了优待抚恤标准(见附表)。在1999年度退役军人安置工作中,区民政
局配合市民政局,与人事、劳动等部门密切合作,圆满完成退伍军人安置任务,共安
置退伍军人131人,有7人自愿放弃安置资格自谋职业,发放自谋职业补偿金15万元,
全区退伍军人安置率100%。“爱心献功臣行动”继续深入开展,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都将“爱心献功臣行动”作为优抚工作的重要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
清明节期间,全区开展祭悼革命烈士、抚慰烈士家属活动,参与人数达5000多人;八
一建军节期间,举办“双拥杯”书画展、军民联欢,为“三老”优抚对象义务查体、
免费送药等活动;开展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出国作战50周年活动,大力宣传志愿军的
丰功伟绩。这些活动激发了广大群众的爱国热情,在全社会营造了“功臣为国流血流
汗,我为功臣排忧解难”的浓厚舆论氛围。全区共为驻军、驻警单位和优抚对象送去
慰问款、物,总价值20多万元,解难题、办实事160多件次,发放各类优待抚恤金80
多万元,并为残疾和特困优抚对象实行上门服务。尤其是三老优抚对象“就医难”、
“住房难”等问题给予重点解决,赢得了全区优抚对象的广泛赞誉,取得良好的社会
效果,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起拥军优属的良好风气。

【救灾救济】2000年春夏两季,全区持续干旱少雨,加之黄河水流量小且不稳定,农
作物受到旱灾较大影响。全区受灾人口达6.8万人,成灾人口2.9万人。区民政局调拨
救灾救济粮食43.62吨,对1454名严重缺粮群众进行救助,同时对个别的重点户和重
点村进行重点帮扶。12月份,全区下拨冬季救灾款20万元,确保贫困、受灾群众安全
过冬。2000年累计发放救灾救济金76万元,救助贫困群众4500多人次,全区农村生产
和生活秩序良好,社会稳定。救灾救济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3月
底,区民政局成立“双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1999年至2000年救灾资金投入和使
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从中看出,各乡镇在救灾救济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均能较好地
执行“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未出现违规违纪现象。进一步落实城乡两条最
低生活保障线,全年共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52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1
2万元、保障粮22万多公斤,救助对象1594人。12月完成全区城市低收入人口普查工
作,共普查出城市低收入人口896人,并及时向省民政厅上报了有关资料。全区敬老
院建设稳步提高,2000年共投入资金32万多元,加强对各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改善
老人生活水平。全区新增供养老人22人,集中入院供养人数达到311人,平均入院率
达59%,“以副补院”项目创收18万多元,其中辛店镇敬老院集中入院供养率达到70
%,胜利镇集中入院率达92%。胜利镇敬老院为提高敬老院容纳能力,对敬老院进行改
建。牛庄、辛店、史口等敬老院则不断规范管理、在提高服务质量上下功夫,巩固全
省“一级敬老院”的荣誉。

【基层组织建设】2000年,市、区党委和政府对城市居委会建设给予高度重视,将其
作为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基础工程来抓。东营区还将2000年定为“居委会建设年”,成
立以区委书记为首的居委会建设领导小组。针对长期以来困扰城区居民委员会存在的
“无办公场所、干部队伍老化、职能不落实”等重要问题,进行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
,探索出以街道办事处自建为主,五大班子领导牵头,市、区直部门共同参与的居委
会规范化建设的有效途径,使城区居委会建设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结束了以往居委
会建设长期处在低水平徘徊的尴尬局面。一是加大投入,解决了居委会办公经费和干
部生活补贴问题。区委、区政府在财政并不宽裕的情况下,2000年累计投入资金144
万元用于居委会建设,解决居委会的办公经费和工作人员待遇问题,调动广大居委会
人员的工作热情;二是部门承包,社会参与,改善居委会的办公条件。通过区委、区
政府的积极协调,市、区两级有关部门承包,解决了海河办、泰安办辖区内27个城区
地方居委会的办公用房和办公设施问题;东城街道办事处和胜利镇辖区内的居委会办
公用房和办公设施,也按照“街道(镇)自筹资金为主,市、区直有关部门资助”的办
法进行解决。目前,全区城区地方居委会均拥有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上、使用年限1
5年以上的办公用房,并配齐办公设施,实现居委会“硬件”建设质的飞跃;三是政
府协调、部门配合,切实落实居委会的职能。区委、区政府先后7次召开有关职能部
门参加的协调会议,研究落实居委会的职能问题,并下达东区发[2000]26号文件,
对居委会的各项职能作了明确界定。由于区委、区政府加大了对有关部门下放职权的
督查力度,确保了居委会各项职能的落实;四是严格标准,完善用人机制,提高居委
会干部队伍素质。区民政局与组织部门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居委会干部进退去留标
准》的意见,督导各街道办事处调整充实居委会班子成员,建立健全居委会支部委员
会,并2次组织居委会干部集中培训,3次组织居委会干部外出参观学习,提高居委会
干部的整体素质。全区各居委会焕发出了新的生机,办公秩序井然,干部精神状态良
好,工作正常开展,在辖区户籍管理、卫生治理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中发挥了
应有的作用。11月23日,全市居委会建设现场会议在东营区召开,推广东营区建设居
委会的经验。
农村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也有较大发展,村务公开的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
公开范围不断扩大、群众对这项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加深,主动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意
识明显增强。乡镇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推开,史口镇和辛店镇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做出了
突出成绩。史口镇的经验在全区得以推广。乡镇政务公开制度的建立,是全区基层政
权建设的一项重大突破,对于进一步规范乡镇基层政权,促进农村稳定起到了良好的
作用。

【地名标准化管理】为进一步优化招商引资软环境,2月份,市政府下达了东政发[
2000]4号文件,对城区内17条主要交通道路进行更名。根据市政府、市民政局的授
权,东营区民政局全面展开了城区内道路更名及地名标置设置工作。一是完成了城区
内部分道路的更名工作任务。根据市政府东政发[2000]4号文件要求,东营区地名
委员会发布东区地名委[2000]2号公告,公布更名后的17条市区内道路的名称,宣
布废止使用原有的道路名称。同时组织人力,对已更名道路上旧的标志牌进行拆除,
并设置新的道路标志牌327块。同时加大监管力度,多次对辖区内的新闻媒体、厂矿
企业和工商业户在办理业务过程中使用道路名称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未使用新的道
路名称的情况及时进行纠正,从而使新的道路名称逐渐为广大群众所接受。二是全面
开展了标准化地名标志和门牌号码设置工作。为切实解决原有门牌号码编排混乱、查
找困难和有门无号、有号无牌的问题,区民政局地名办公室组织人力,出动车辆5台
,历时45天,按照由北向南、自西向东的标准化编排原则,对全市城区内所有沿路、
街、巷的单位、住户和个体工商户的门牌号码进行重新编排。3月15日,东营区地名
委员会发布公告,废止使用原有门牌号码,开始受理新门牌号码登记使用业务。为保
证此次城区地名标志和新门牌号码启用工作顺利完成,3月31日,区政府召开由市直
有关单位、胜利石油管理局、中建八局、石油大学等150多个单位参加的“全市市区
内部分道路更名及新门牌号码启用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各项工作任务,对涉及
到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明确分工和职能界定,下发了《市区内部分道路更名及新门
牌号码启用工作中有关单位职责》。全年共办理标准化门牌号码使用登记手续7000多
份,安装设置标准化门牌7000多个。在地名标志牌的设置工作中,区民政局严格按照
国家质量监督局发布的地名标牌城乡强制性国家标准进行,确保标志牌的质量。东营
区施使地名标志标准化设置在全省属先行城市,省民政厅对此高度重视,将东营区确
定为全省地名标志标准化设置工作试点地区。

(李江伟)

附:东营市市区内主要交通道路更名情况
1、东青高速公路市区段更名为胜利路;
2、崂山路更名为西一路;
3、胜华路更名为西二路;
4、五台山路更名为西三路;
5、泰山路更名为西四路;
6、西环路(待建)更名为西五路;
7、广州路更名为东一路;
8、青州路更名为东二路;
9、兖州路更名为东三路;
10、莱州路更名为东四路;
11、海河路更名为黄河路;
12、青岛路更名为北一路;
13、泰安路更名为北二路;
14、烟台路更名为北三路;
15、黄河路东段和东郝路西段更名为南一路;
16、机广路更名为南二路;
17、南环路(待建)更名为南三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