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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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0年,东营区法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7017件,标的额6.45亿元,为东
营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刑事审判】  加大对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破坏国家能源犯罪的打击
力度,为经济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审结刑事案件388件610人,其中涉油案件
25件58人,“两抢一盗”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15件193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
达72.41%。在全市率先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审理本地首起非法制造毒品、传授犯
罪方法案。探索试行量刑规范化,科学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制定《规范量刑庭审
提纲》、《量刑请求权告知书》等四个文件,进一步规范刑罚裁量权,实现量刑均
衡,提高司法公信力。刑事审判庭被省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民商事审判】  共审结民事案件2747件,标的额2.57亿元。其中,审结劳动争议
案件135件,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审结涉农案件625件,
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新农村建设;审结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46件,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874件, 促进婚姻家庭关系和谐,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审结
商事案件1392件, 标的额2.71亿元,其中合同纠纷986件,金融纠纷66件,其他纠
纷340件,依法保护市场诚信交易,保障资金流动安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行政审判】 审结行政案件162件,其中,协调处理47件。首创“服务、调处、监
督、普法”八字工作法,即围绕大局抓服务、调处机制止纷争、监督执法促诚信、
普法宣传防纠纷。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对该经验作出书面批示,予以充分肯定。积极
配合市委党校的教学活动,选择典型案例,精心准备庭审。县级干部进修班50名学
员亲历行政案件庭审现场,不仅了解行政纠纷审理程序和相关法律知识,更增强依
法行政的意识。充分发挥圆桌审判优势,将协调机制贯穿行政审判全程,引导群众
合法表达诉求,有效促进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矛盾化解。

【执行工作】  全年执结案件2327件,标的额1.09亿元,其中非诉行政执行案件91
件,标的额239.64万元。制定《执行办案规范》,使执行各环节有章可循。实行分
段执行和责任倒查制度,将案件执行划分为财产查询、财产处置、重大事项裁决三
个阶段,每一阶段均由不同法官承办,责任到人,形成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执行
运作新模式。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公安、银行等有关部门
的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动员社会力量清理一批执行积案、难案。召开执行案款集
中过付大会,对136案700余万元案款进行集中发放,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善用诉
讼保全措施, 保全案件312件,标的额7300余万元,为案件顺利执行奠定基础。制
定“执行三见面”制度,要求执行人员在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案件执行中以及案
件执结后分别与当事人见面,积极了解案情,告知执行进度并进行法律释明,听取
意见建议,进一步提高了当事人满意度。

【司法救助和涉诉信访】  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不断完善便
民利民惠民措施。设立信访服务大厅,完善窗口职能,规范服务流程,保证当事人
诉讼活动有人引导、咨询问题有人解答、提交材料有人收转。立案庭荣获全市“十
佳文明示范窗口” 荣誉称号。 对涉及弱势群体的案件,开通快立、快审、快结的
“绿色通道”,最大限度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落实对困难当事人的司法救助,
全年共减缓免诉讼费14.54万元,  为执行案件特困当事人发放救助金11.18万元。
(司 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