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10年统计年度内, 全区(不含油田) 共出生3025人,人口出生率为 8.71‰, 自然增长率为5.12‰, 合法生育率为95.9%,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3.9∶ 100, 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98%以上,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92%,人口和计 划生育统计合格率为100%, 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服务率保持在98%以上,群众对人口 计生工作满意率保持在99%以上,圆满完成年初市级下达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指标。 【宣传教育】 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一中心任务,全力促进群众婚育观念转变。 组织开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集中宣传、《省人口计生委新闻 发言人答记者问》宣传、党中央《致全体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员的一封公开信》发表 30周年、“5·29”计生协会会员活动日、“7·11世界人口日”等主题宣传活动。 创新宣传教育理念和方式。探索建立开放型宣传教育模式,打造四条“十里婚育文 化长廊”。 【依法行政】 规范《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发放、“生育证”审批、病残儿初审鉴 定、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收缴、来信来访处结、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等各项工作程序; 严格执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处罚决定制度、社会抚养费征 收制度、计划生育特殊问题快报制度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等一系列制度。 大力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活动。加大进村入户和随机抽样调查的力度,寻找工作薄弱 环节,查找问题根源,议定解决措施。通过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净化人口和计划生 育统计环境。全区无出现因计划生育而引起的上访、投诉、举报案件,计划生育工 作中无出现乱收费、乱罚款、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只收费不服务、 收费罚款不使用统一票据等违法乱纪行为。 【集中治理】 4~5月,在全区全面开展计划生育基础信息核查,进一步摸清基层 现状,掌握人口基础信息,夯实人口计生工作发展的根基。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计 划生育清理核查。5~7月,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计划生育基础信息清 理核查工作,对机关企事业单位户口挂靠、临时用工、职工家属、成年子女等人员 计生管理情况进行重点清查,提高城市人口管理水平。开展人口计生突出问题集中 整治。6月18日至8月31日,在全区开展人口计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动员全区 各镇(街道)和15个职能部门、单位,分三个阶段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出问题集 中整治活动。活动重点整治十方面的突出问题:对党员干部违法生育行为进行治理; 对基层计生队伍进行治理;对社会抚养费征缴工作进行治理;对利用外迁户口、外 迁计生关系逃避处罚或减轻处罚的行为进行治理;对出生瞒报、漏报、错报情况进 行治理;对医疗机构进行治理;对非法收养行为进行治理;对非婚生育行为进行治 理;对借离婚实施违法生育行为进行治理;对流动人口管理进行治理。 【城市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针对中心城区城市人口中社会人群数量巨大和管理服 务难的实际,从理顺管理机制、强化基层基础和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模式入手, 不断提高城市人口计生工作水平。理顺城市人口管理体制。为适应工作需要,将区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更名为区城市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职责扩充涵盖到: 指导全区流动人口(含流入和流出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城市社区 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督导推进企业计划生育法人责任制的落实;承担与辖区胜 利油田单位计划生育管理关系的协调和处理。夯实城市人口基层基础。在健全城市 社区计生主任和小组长管理服务网络的基础上,择优选配楼栋长和流动人口协管员, 并将其工资报酬纳入财政统筹,形成居委会—专职计生主任—育龄妇女小组长(流 动人口协管员)—楼栋长四级社区计生网络。在部分社区试点设立计划生育管理服 务站,社区计生管理服务网络和平台得到进一步强化。推进企业计划生育责任制落 实,从健全组织网络、完善管理制度、强化考核奖惩入手,推动企业人口计生管理 走向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通过强化落实关键企业的计划生育责任制,解决人 才市场代理人员和劳务公司劳务输出人员管理难和服务难问题,有效堵塞特殊人群 的管理服务漏洞。抓好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突出抓好流动人口计生服务工作, 将其纳入全区计生服务范畴,使流动人口充分享受同等市民待遇。不断创新管理服 务模式,在边远村居,推行“十户联户”管理服务模式;在城乡结合部推行“旅栈 式”管理服务模式;在城中村,推行“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所”管理服务模式,为满 足不同人群的个性需求提供适宜的管理服务平台。实行“先行纳入管理服务制度”, 在流入人口出具流出地婚育证明前,即先行发放流动人口服务手册,纳入本地管理 服务,极大地方便流入人口的生产生活。与此同时,加强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建 设,强化流动人口计生信息交换和网上监管,加大流动人口清查力度,彻底托清流 动人口底数,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提供准确依据。 【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在全省率先实施出生缺陷干预惠民工程的基础上,全面推 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围绕村居计生队伍、服务阵地和服务能力建设等重点内容, 推进村级服务站室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村级计生专职队伍的能力建设。开展知 情选择服务,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药具改革,认真做好术后随访服务,确保节育措 施的安全有效。实施出生缺陷干预惠民服务工程,做好三级预防,开展“婚、孕、 育、教”一条龙服务,推动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向纵深开展。 开展育龄妇女婚育保健工作,区计生服务站共开展待孕、已孕教育培训7746人次, 药物干预3190人次、 孕前病原体筛查2997人次、B超监护2426人次、新生儿疾病筛 查和访视2986 人, 全区出生缺陷发生率始终控制在较低水平;开展区直、市直已 婚育龄妇女健康查体1956人次,其中检出生殖道感染558例,子宫肌瘤982例,卵巢 囊肿53例,乳腺增生400例,疑似宫颈癌9例,其中6 例疑似宫颈癌患者经上级医院 确诊后得到及时治疗;结合育龄妇女健康查体工作,联合卫生部门开展农村育龄妇 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两病筛查, 分别筛查14270和15135人次,共检出乳腺癌4例,宫 颈癌30例,均得到及时治疗。 【计划生育社会保障机制】 在全面兑现城乡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率先落实农村 60周岁以上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基础上,将农村终生只要一个女孩的家庭 提前三十年纳入奖励扶助范围,按照不同年龄段,夫妇二人每人每年分别领取300、 400、500元的奖励金,到女儿十四周岁起,每月领取双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对 符合条件的夫妻一次性奖励2000元。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对全区43户计生 困难家庭进行救助, 共发放救助金15.50万元;在全区计生系统组织“生育关怀” 一日捐活动,共募集资金3.06万元;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年内扶 助独生子女死亡、伤、病残家庭79个,对其父母给予每人每月80~100元的救助金; 区财政拿出37.6万元,全面落实区属破产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 助。鼓励镇级自主利益导向。在制定全区奖励机制的基础上,鼓励各镇、街道从自 身实际出发,制定各类奖励扶助政策,如六户镇对全镇双女绝育家庭夫妇,提前30 年纳入奖励扶助范围, 按照不同年龄段, 夫妇二人每人每年分别领取100、200、 300元的奖励金。 完善村级利益导向。进一步完善村级计划生育自治和利益导向机 制,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一中心,科学修订村(居)民自治章程,变原来的以奖 励为主的鼓励导向为以奖励与惩戒相结合的综合导向。(隋岩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