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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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9年统计年度内,全区(含油田)共出生4189人,人口出生率为6.73
‰,自然增长率为3.77‰,合法生育率为98.09%,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9.03,避孕
节育措施落实率98%以上,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92%,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合格
率100%,出生缺陷发生率1‰,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服务率保持在98%以上,群众对人
口计生工作满意率保持在99%以上,圆满完成年初市级下达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指标。

【宣传教育】 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先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是
我们共同的责任”为主题的人口和计划生育集中宣传月、社会抚养费征收集中宣传
月活动,通过宣传车集中宣传、广播喇叭宣传、宣传环境整治、计生国策赶大集、
文艺演出等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营造起守法生育的舆论氛围。组织开展
经常性宣传活动, 将宣传车集中宣传列为长效机制,每2个月组织一次活动。开通
计生彩铃业务,并将计生宣传工作融入全区文化惠民工程之中,在农村电影放映活
动中,播放人口和计划生育系列宣传片,进行国策再教育。

【依法行政】 健全规章制度,科学规范工作行为。建立新婚登记信息通报制度,
定期过录结婚登记信息,逐个落实,有效解决了新登记育龄夫妇漏管问题。规范孕
情上报制度,各镇街定期将《已婚育龄妇女孕情监测一览表》上报区计生服务站,
强化孕情监测。建立薄弱镇(街道)、薄弱村(居)帮促制度,不断提高基层规范
化管理水平。面向基层计生工作人员,分岗位实行写实性工作周志制度,规范基层
工作,提高工作效能。

【清查治理】 认真开展薄弱环节专项治理工作。以“利用假迁户口及计生关系以
逃避处罚专项清理”“错漏瞒报专项清理”“非法收养专项治理”“医疗保健服务
机构专项清理”等活动为主要内容,在全区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提升人口计
生工作整体水平。 积极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专项治理活动,对2002年9月以来未征
收或未缴清社会抚养费的对象进行全面清理,加大宣传力度,严格落实责任,进一
步净化工作环境。 开展打击“两非” 专项治理活动,与卫生部门合作,开展打击
“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专项治理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开展计生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净化计生药械市场秩序,维护广大群众的
生殖健康。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区各镇、街道计生服务
站依法执业情况进行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依法服务行为。

【行风建设】 大力深化行风建设,积极优化人口环境,以廉洁务实、优质高效的
政风行风助推人口计生工作的全面发展。严格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
《人口和计划生育检查考评工作纪律》,防止出现违反违法行政、侵害群众利益的
问题。全面实行首问负责制,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全面推进基层人口和计
划生育政务公开,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实行阳光政务,全面推进计划生育政务公开,
将服务手册发放、二胎审批、病残儿初审、社会抚养费征收等工作程序,以及与群
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均及时予以公示、公开,主
动接受社会监督。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充分发挥“计生主任、计生小组长、流动人口协管员、
楼道长”社区计生网络作用,抓住城市社区这个基点,抓住楼道长这个关键环节,
明确楼道长工作职责,通过楼道长将人口计生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每家每户。在全
区范围内开展特殊人群清理核查、城市社区已婚育龄妇女基础信息清理清查和流动
人口全员化信息核查锁定等工作,对出租房屋、市场、工地、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
区进行拉网式清理,加强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建设,及时交换反馈信息,强化流
动人口计生信息的网上监管,确保流动人口和社区计划生育基础信息的覆盖率和准
确率。

【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推进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计划生育优
质服务。围绕群众避孕节育、生殖健康、优生优育需求,提供指导、随访、健康查
体等综合服务,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深入开展。继续深入实施出生缺陷干预惠民
服务工程,拓展服务范围,开展“婚、孕、育、教”一条龙服务,突出宣传教育、
婚前医学保健服务、 药物干预服务、B超监护监测服务、孕前病原体筛查服务、随
访咨询服务、新生儿随访及疾病筛查、特殊人群服务八项主要内容。2009年通过筛
查检测、 B超监护发现四项病毒阳性及胚胎发育异常19 例,新生儿发育异常3例,
全部进行及时处理和相应治疗,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

【计划生育社会保障机制】 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政策,在全面兑现城乡独
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基础上,对终生只要一个女孩的农村家庭,给予双倍独生子女
父母奖励费,提前三十年纳入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范围。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
励扶助标准由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0元。认真落实企业计划生育退休人员
一次性加发养老补助金制度。对自愿落实绝育措施的农村居民,给予一次性2000元
奖励,并免除受术者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在今后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时个人筹资
部分。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募集“生育关怀一日捐”资金2.98万元,对全区因
病残或意外事故导致经济生活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进行全方位、多层面的关怀和帮
助,为全区27户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发放救助金4.86万元。(周彩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