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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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2008年,东营区人民检察院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
展为根本要求,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题,各项检察工作都有
新的发展。 年内,内设机构12个,在职干警60人,其中检察官40人,司法警察2
人, 书记员7人,无法律职务干部2人,工人9人。全年受理审查批准(决定)逮
捕案件418件796人, 批准逮捕366件692人,批捕率86.9%。受理公安机关和检察
院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69件、822人。经审查,提起公诉415件652人,
出庭支持公诉284件。 批捕准确率和有罪判决率均达到100%。立查贪污贿赂和渎
职侵权犯罪案件16件18人。 办理立案监督案件9件11人;追捕犯罪嫌疑人29人;
向监管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7件, 纠正率100%;无超期羁押案
件发生。全年受理各类民事申诉案件18件,立案审查14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3
件(次)。“检察长大接访”接访8件10人,群众满意率100%。

【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全年立查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6件18人,
其中贪污贿赂案11件13人,渎职案5件5人。在查办每一个犯罪案件过程中,都认
真落实上级检察院自侦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
严格落实办案安全责任书制度和办案安全预案审批制度,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
办案人员、每个办案环节。10月30日,省检察院办案安全暗访组对东营区检察院
办案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暗访和检查后,给予充分的肯定。

【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打黑除恶”
“深挖打击”、维护稳定安全“百日行动”、社会治安综合整治冬季行动等专项
整治斗争,依法“从重从快”,批捕起诉一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稳定的刑事犯罪
分子。加强与法院、公安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参与疑难重大案件讨论,指导侦查
取证。全年侦查监督部门共提前介入重特大案件65件,形成打击犯罪的合力和快
速反应机制。创新工作机制,提高案件质量。确保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和办理
程序落到实处。公诉部门积极探索退查新机制,探索实施起诉书点评制度。确保
办案质量,全年无错捕、错诉案件发生。

【民事行政检察】坚持“抗诉息诉并举,监督服务双行”的原则,围绕提高
“提抗支持率、再审改判率”的中心,探索增强民行检察工作质量和效果的有效
途径,维护国家民事行政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在履行民行检察工作职责,对法
院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的同时,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使申诉
人对案件事实、适用的法律及抗诉的标准有明确的认识,引导其自觉接受正确裁
判,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全年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8件,立案审查14件。
其中提请抗诉7件, 建议提请抗诉2件,均被市检察院采纳;再审检察建议3件;
审查终结不提请抗诉做服判息诉工作4件;法院再审开庭11件,其中改判9件。

【监所检察】做好超期羁押的监督和预防工作,各办案环节已连续14年无超
期羁押现象发生。加强对减刑、假释的法律监督,采取事前监督与事后监督相结
合的方式,建立信息通报制度、联合检查制度等长效机制。加强驻所规范化建设,
使监所检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向监管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检察建议和
纠正违法7件,纠正率100%。全年无超期羁押案件发生。加强对减刑、假释、暂
予监外执行刑罚变更执行监督, 对辖区内的287名监外执行罪犯进行专项监督检
察,建议监管执行机关对外执犯建立健全档案资料68份,使脱管、漏管的43人纳
入到监管范围之内。监所科被山东省检察院表彰为查办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职务
犯罪案件先进集体。

【诉讼监督】全年办理立案监督案件9件11人,其中判决5年以上的3人,3年
以上的5人。 追捕犯罪嫌疑人29人,其中判决10年以上的2人,5年以上的3人,3
年以上的3人。 在受理王某某等人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盗窃案后,承办人员经审
查发现, 未提请逮捕的刘某某等8人涉嫌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向公安
机关提出补充提请逮捕建议,并及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追诉漏犯18人,漏罪32
条,抗诉4件6人。

【控告申诉检察】做好涉检信访工作,化解矛盾纠纷。把保障民生、服务民
生融入涉检信访工作,依法做好矛盾纠纷排查。把执法办案同化解矛盾纠纷和做
群众工作相结合,使执法办案的过程成为释法说理、理顺情绪、最大限度地增加
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过程。全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3件次,其中来信43
件、来访20件次,均依法进行处理,处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探索解决涉
检信访问题的有效途径,建立涉检信访矛盾排查和预警机制,在全区十个镇、街
道办事处设立涉检信访联系点,聘请涉检信访联络员。超前预防,将矛盾纠纷解
决在萌芽状态。(张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