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机构与管理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51&A=1&rec=80&run=13

机构建区前,境内各公社均设有计划生育领导小组。1984年6月26日东营区计划
生育委员会成立,9月26日设立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同年7月牛庄区计划生育委
员会成立,10月设立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两区合并后,成立东营区计生委,设
办公室、计划生育宣传指导站。各乡镇设计划生育办公室,各村配备不脱产的计划生
育专职主任,全区共有专职工作人员132名。1991年区计生委增设计财股。1992年,
增设宣传教育股、技术股、政策法规股、人口规划统计股、人口调查队,计财股更名
为财务股,计划生育宣传指导站更名为东营区计划生育服务站。1994年9月,针对流
动人口日益增多的状况,增设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同年,撤销宣传教育股,成
立计划生育宣传发行站。至1997年底,设办公室、技术股、政策法规股、人口规划统
计股、人口调查队、财务股、药管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计划生育宣传发行站、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等股室,有工作人员50人。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有专职
工作人员219人。
管理80年代后期,年度人口出生计划由各级计生部门制定,严格人口计划管理,
实行生育证制度,对落实的生育指标张榜公布。90年代始,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
管理责任制,逐级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对
人口计划指标和各种工作指标予以详细规定,并制定相应的考核奖惩标准。依照区计
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规定及奖惩标准,区计生委对全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区
直各部门、单位的计划生育执行情况,每半年初查一次,年终全面考评,并实施跟踪
调查、离职审计、重点管理和“一票否决”制度。1990~1997年,每年召开计划生育
工作表彰大会,对先进单位责任人及个人给予通报表扬、记功奖励;对成绩差和违规
的个别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分别予以警告或通报批评。
建区初,各乡镇、村实行“一档四簿”制度(一档即已婚育龄妇女档案卡,四簿
指出生登记簿、死亡登记簿、结婚登记簿和四种手术登记簿)。1990年后,实行“出
生报告单”制度,各村配备计划生育专职主任,成立已婚育龄妇女管理小组。1995年
始,建立和完善已婚育龄妇女档案,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始使用微机管理计划生育基
础信息。
1991年后,国家、省相继颁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1993年区政府颁
布《东营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各级行政部门及有关单位成立流动人口计
划生育领导小组,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1994年,东营区流动人口计
划生育管理站成立。1996年,辛店镇、胜利镇、海河办、泰安办、东城办等流动人口
集中地,分别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将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规范
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