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基层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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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东营区司法局调解股更名为基层工作股,管理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同时,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成立法律服务站,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1993年9月,
基层法律服务站更名为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展开。
1987~1997年,全区各法律服务所共调处各类民事纠纷3993件,代政府处理各类
纠纷1381件, 宣讲法律知识1727场次,受教育人数达2462198人次,协办各类公证53
79件, 办理见证6343件,诉讼代理660起,非诉讼代理950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217
家, 代写各类法律事务文书4455份,解答法律咨询14578人次,审查修改各类合同10
289份,挽回经济损失11354万元,避免经济损失29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