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7月,东营区、牛庄区分别成立司法局。东营区司法局设办公室、宣教股、
调解股,工作人员7人,1985年1月设立公证处;牛庄区司法局设办公室、宣教股、调
解股,工作人员4人,1985年3月设公证处。两区合并后,成立东营区司法局,设办公
室、宣教股、调解股、公证处,工作人员22人。同年10月,增设法律顾问处。1995年
3月政法体制理顺后, 东营区司法局有工作人员26人。1997年,设办公室、宣教股、
基层工作股、政研室、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普法办公室,工作人员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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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7月,东营区、牛庄区分别成立司法局。东营区司法局设办公室、宣教股、
调解股,工作人员7人,1985年1月设立公证处;牛庄区司法局设办公室、宣教股、调
解股,工作人员4人,1985年3月设公证处。两区合并后,成立东营区司法局,设办公
室、宣教股、调解股、公证处,工作人员22人。同年10月,增设法律顾问处。1995年
3月政法体制理顺后, 东营区司法局有工作人员26人。1997年,设办公室、宣教股、
基层工作股、政研室、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普法办公室,工作人员2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