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东营区人民法院设立执行庭。1988年,执行庭由2人增至4人,全年执结
案件20件。1992年,共执行各类案件189件,标的金额184万余元,执行难的被动局面
得到缓解。 1993~1994年,执结率均达80%以上。1995年3月政法体制理顺后,实行
审执分离、 规范执行程序,先后多次开展执行会战,依法处理一批积案。1995~199
7年, 共执结案件448件,标的金额1710.87万元,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
社会稳定。
1984~1997年,共执结各类案件1432件,标的金额2774.83万元。
第七节 执行工作
1984年,东营区人民法院设立执行庭。1988年,执行庭由2人增至4人,全年执结
案件20件。1992年,共执行各类案件189件,标的金额184万余元,执行难的被动局面
得到缓解。 1993~1994年,执结率均达80%以上。1995年3月政法体制理顺后,实行
审执分离、 规范执行程序,先后多次开展执行会战,依法处理一批积案。1995~199
7年, 共执结案件448件,标的金额1710.87万元,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
社会稳定。
1984~1997年,共执结各类案件1432件,标的金额2774.8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