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消防管理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51&A=1&rec=426&run=13

1987年, 区公安分局设消防股。1990年改为消防科。1994年,投资3万元配备照
相机、摄相机等火场勘查器材。1997年,装备消防车。
消防监督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规定,进行防火宣传教育,防火安全
检查,督促整改重大火险隐患,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油田、地方公安机关分设后,
采取多种形式,分季节对公共娱乐场所、易燃品、易爆品、棉花存放地、商店、商场、
建筑工程进行消防监督和专项治理。
1988年,开展以防火为重点的安全检查和消防重点单位的建档、建设设计消防审
核工作,举办义务消防人员培训班3期,培训人员540人次。之后,每年都进行消防安
全检查30多次,并及时下达《火险隐患通知书》。1990~1991年,举办培训班11次,
培训人员1280人。 1993年,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及“安全杯”活动。1995
年, 举办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班16次,受训人员600余人次。1997年,先后组织消防检
查15次,检查单位300余家,发现火灾隐患1000余处,下发《火险隐患通知书》3份,
整顿2家, 下发《处罚裁决书》22份。同时,严把基建设计防火审核、施工检查、竣
工验收三关,共审核监督建筑工程35处,依法查处消防违章行为17起,对违犯消防管
理的3家企业进行了处罚。
重大火灾1991年2月7日19时40分,东营木器厂因电线老化引起短路发生火灾,烧
毁房屋、仓库11间及木器家具960件,经济损失14万元。
1991年2月19日22时45分, 寿光县羊口镇一村民承包的东营区刘家村船队0006号
机动捕鱼船,因机器故障引起风泵阀管温度升高,造成周围废柴油气化,遇电线短路
起火,烧毁鱼船1艘,损失18万元。
1992年8月26日21时50分, 市人民商场因电路事故发生特大火灾,造成直接经济
损失100多万元。
1994年5月29日1时许,位于泰安路北侧的大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楼房因电线短路
引起火灾,损失折款近100万元。
1995年6月1日20时30分,市玻璃钢总厂一奥迪轿车行至天山路时,因电线短路发
生火灾,致使整车烧毁,直接经济损失32万元。
1996年2月2日1时50分,位于胜利镇的1家个体书店,因违章使用电炉引起火灾,
蔓延至邻近的家电商场,烧毁书刊、冰箱、洗衣机、电视机及其它物资一宗,直接经
济损失2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