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劳动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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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资建国后,国营企业职工执行八级工资制,后调整为十级制。1994年前,
东营区执行工资标准按一类产业最高月工资164元,二类产业最高月工资160元,三类
产业最高月工资153元。1994年全区推行技能岗位工资制,由原等级工资套改为技能工
资。一类产业原十级套改为技能工资十九级工资,由164元增至321元,二类产业由1
60元增至305元,三类产业由154元增至288元。区属企业职工套改后与原等级工资比
较,平均月增资96元。1996年,全区有33家企业、2559名职工申报执行岗位工资,除
供销系统外,其它企业均已执行。据测算,全区企业的岗位工资人均月200元以上。
1993年1月始,企业职工均增加工龄工资,执行标准为每年工龄月加1元。1995年上半
年,为规范乡镇企业合同制职工档案工资管理,有利于职工合理流动,对其职工工资
进行清理整顿,执行档案技能工资,执行标准以产业中档90元为起点。

1988~1997年部分年份东营区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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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数额年份│职工人数 │工资总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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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全民│集体│合计 │全民 │集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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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 │607 │607 │ │81.9 │8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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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 │701 │701 │ │137.6 │137.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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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 │1895│305 │1590│221.8 │76.1 │14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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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 │2367│390 │1977│315.8 │141.7 │17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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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 │2512│929 │1583│810.1 │281.8 │52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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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 │2731│1332│1399│1234.2│652 │5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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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 │3764│2365│1399│1871.9│1234.9│6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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