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社团管理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51&A=1&rec=397&run=13

1990年6月,成立东营区社团管理股。社团管理实行“分级登记、双重管理”体
制,管理办法大致有3种:(一)登记管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社会团体的成立、
变更行为进行规范和调制。1992年2月,开展社团登记,全区法人社会团体2个,非法
人社会团体35个。个人会员75000人,团体会员157个。(二)日常管理。对社团重大活
动建立审批程序、报告制度,开展社团评比表彰活动,举办社团负责人及社团专门工
作会议等。围绕经济体制改革中的热点问题,开展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在发展社团
中,实行统一规划,注重政策上的倾斜,使社团发展迅速并形成规模和体系。对名存
实亡,不能发挥作用的33个社团按照法律程序注销,依法取缔社团6个。(三)监督管
理。社团管理采取宣传、检查、研究、惩处相结合的方法。1997年,对全区社团进行
检查和清理,11个被注销社团资格,7个限期整改。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对已形成的
社团资料进行编排、分类、装订、立卷,共立卷38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