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广告管理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51&A=1&rec=177&run=13

1984年,对城区内户外广告进行清理定点,对广告播放、印刷、绘制单位进行普
查。1985年,对广告宣传的内容、形式进行审查,对虚假广告进行清理整顿。1986年
,对广告的播放、设置、张贴进行清理。在全区设立广告宣传栏12处。停止2起违犯
广告管理规定的电器修理、服装加工培训班广告的印制和播放,取缔企业沿街乱设的
广告栏7处,基本上解决广告印制播放、张贴的混乱现象。1987~1990年,依据《广
告法》及《广告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从事广告经营、广告业务的经营者、发布
者加强管理,严禁制作虚假广告,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1990年后,对已具备条件
的从事广告经营、广告业务的广告经营单位、广告发布单位,按照申请经营登记的程
序,分别予以审查、核实、登记,核发《广告经营许可证》。对申请举办临时性广告
经营活动的单位及个人,经审批,及时办理《临时性广告经营许可证》。至1997年,
全区办理登记发证13户,办理《临时性广告经营许可证》45户。1991~1997年,每年
依法重点对全区的户外广告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清理,共查处违法违规户外广告
案件1687起,罚款金额49.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