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经济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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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全区推行经济合同法,年内举办培训班3期,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及工商企
业的厂长、经理、业务人员118人次;举办《经济合同法》学习班5期,参加学习的3
00人次。全区共鉴证各类经济合同270份,合同金额1896万元。10月,东营区工商局
成立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1985年上半年,举办经济合同培训班3期,参加培训的油
田、区直和各乡镇工商企业人员180人次,并发给《经济合同管理岗位培训证书》。
下半年,全区推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制度,凭“两书”签订经济合同
,以防止和避免无效经济合同及违法合同的发生。年内,全区各工商企业共签订各类
经济合同1400份,价款2500万元,履约合同981份,价款1700万元。经济合同仲裁委
员会调解合同纠纷案件18起,解决合同争议额39万元。
1986~1991年,对合同当事人签订的经济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及全
过程的管理。全区共鉴证各类经济合同29119份,合同金额24955万元。同时,通过对
全区经济合同的监督检查,协助当事人挽回损失金额2119万元。1993年,在全区全面
推行合同制,举办经济合同岗位培训班112期,参加培训的工商企业人员达6320人次
,并颁发《企业签订经济合同资格证书》。全区共鉴证各类合同306671份,合同金额
155869万元,协助合同当事人处理合同纠纷案件126件,挽回经济损失314万元,为2
45家企业法人办理《法人代表证书》。1986~1995年,全区共调解合同纠纷案件169
1起,合同金额2038万元,解决争议1638起。仲裁经济合同纠纷案件2起,争议金额1
1.8万元。1995年9月1日,东营市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成立,东营区经济合同仲裁委
员会终止工作,区内经济合同纠纷案,由市仲裁委员会受理。
1995~1996年,加强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和购销合同管理,查处违法合同案件128
件,违法合同金额813万元,罚没款12万元。
1996年始,办理企业资产抵押物登记,全区共办理企业资产抵押物登记47份,抵
押物金额757万元。通过加强对企业动产抵押物的登记管理,防止重复抵押,保证抵
押债权的实现,保护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