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物价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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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检查1984年,对集贸市场进行6次市场物价监督检查。1985年,结合经济体
制改革,先后组织14次市场检查,重点对粮、油、饮食品、工业消费品和紧俏物资进
行监督检查。1986~1987年,先后对冷饮市场经营摊点进行清理检查,统一冷饮品价
格;对家电、酒类、肉食品类开展物价检查并及时处理违价案件。1987年后,每年均
组织市场大检查和节日前夕的市场检查。
专项检查1988年3~4月,开展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检查,依法处理化肥、柴油、农
药等违价案件。4~8月,协同区工商局等部门开展打击“假冒骗”违法犯罪活动、整
顿市场秩序和联合突击检查,对转手倒卖、以次充好、欺行霸市、哄抬物价等不法行
为进行严肃打击和处理。9~12月,在狠刹抢购风、涨价风的同时,对全区非商品收
费逐一进行自查自清和审核整顿,并健全制度,颁发《收费许可证》,收费工作初步
纳入法制化轨道。1989年9月,清理整顿非商品收费,办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和
经营性收费许可证。1990年6月,全面推行商品明码标价制度,全区市场和商店商品
明码标价率达到90%以上;9月对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和整顿,取消部分
收费项目,降低一些不合理的收费标准,对辖区内171个收费单位颁发《收费许可证
》。年内对全区中小学收费进行专项检查,将查出的违纪收入退还学生。1991年5月
,对全区24个粮店(所)平价粮、油及其相关制品进行专项检查,加强了市场监控。1
993年7月,开展电价检查,对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等行业专项检查,先后对辖区内2
3个收费系统187个收费单位进行年审,办理收费许可证100个。年内加强城区各大商
场和集贸市场商品明码标价工作,至年底商品明码标价率达到90%以上。1994~1995
年,为平抑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对辖区内省控尿素和棉奖尿素指标进行跟踪检查,制
止乱涨价行为,依法对1994年度收费进行年审工作,对13个不合理收费项目、22个收
费标准予以废止。1996~1997年,对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进行专项检查。
物价大检查每年10~12月,采取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全区物
价大检查。1985~1997年,共进行年度大检查13次。1997年11~12月,全区物价大检
查中,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业和医疗业中的36个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总计查出违纪
金额200余万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