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滕县公安局在各乡村建立了治保会,具体领导群众进行防奸、防特、防匪、防盗,维护社会治安。1976年粉碎“四人帮”之后,县公安局根据公安部颁布的各项条例和办法,加强了对户口、枪支、印铸刻字、旧货收购、旅店、修理业、无线电器材、易燃易爆物品、械斗凶器的管理,采取各种措施,进行防火、防破坏、防其它事故。在农村组织巡逻,进行护村护坡活动,订立和健全了乡规民约,形成了一个群众防范网,减少了案件的发生。对于那些违犯治安管理尚未酿成犯罪的人则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惩戒。
1983年8月,公安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按照“依法从重从快,一网打尽”的方针,全党动员,全民发动,全体公安干警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深入调查模底,发扬连续作战的作风,对各类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给予了严厉打击。第一战役共收捕各类违法犯罪分子826人。其中,逮捕561人,劳教64人,转外地32人,作其它处理169人。1984年至1986年,又进行了两次“严打”,社会治安情况有了明显好转。
第五节 打击刑事犯罪
1949年,滕县公安局在各乡村建立了治保会,具体领导群众进行防奸、防特、防匪、防盗,维护社会治安。1976年粉碎“四人帮”之后,县公安局根据公安部颁布的各项条例和办法,加强了对户口、枪支、印铸刻字、旧货收购、旅店、修理业、无线电器材、易燃易爆物品、械斗凶器的管理,采取各种措施,进行防火、防破坏、防其它事故。在农村组织巡逻,进行护村护坡活动,订立和健全了乡规民约,形成了一个群众防范网,减少了案件的发生。对于那些违犯治安管理尚未酿成犯罪的人则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惩戒。
1983年8月,公安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按照“依法从重从快,一网打尽”的方针,全党动员,全民发动,全体公安干警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深入调查模底,发扬连续作战的作风,对各类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给予了严厉打击。第一战役共收捕各类违法犯罪分子826人。其中,逮捕561人,劳教64人,转外地32人,作其它处理169人。1984年至1986年,又进行了两次“严打”,社会治安情况有了明显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