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建立后,随着工商业的迅速发展,滕县职工队伍逐渐扩大。1950年,全县个体工业600多户,从业人员1800余人;私营商业330户,从业人员3781人。到1953年,私营工商业发展到4670户,从业人员达7472人。在发展私营工商业的同时,地方国营工业也发展到10处,固定职工达8255人,其中女职工1007人。1956年,随着农业生产合作化高潮的到来,个体手工业也走上了合作化的道路,全县共组织建立生产合作社(组)195处,从业人员5371人。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高潮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全县的资本主义工商业都成为公私合营或国营。对4300多私方人员本着量才使用、适当照顾的原则,全都进行安排。1957年全县固定职工达到9898人,手工业合作组织职工5370人。
1958年以后,大办地方工业,全县地方国营企业有了迅速发展,在原有11处轻工业的基础上,迅速发展到49处,在官桥建立了露天煤矿,以后又相继建立了刘村、莱村、位庄、孤山等煤矿,由于工矿企业上得猛,职工队伍发展过快,除了临时调用来开矿的劳力外,全县职工队伍也由1957年的9898人,猛增到44257人,仅一年时间增加3.5倍。
1960年,中共中央提出对工业采取“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根据中央指示精神,对全县一部分厂、矿企业进行了适当的调整,采取了停、关、转、并的措施,全县精减下放职工17322人。对手工业合作组织同样进行了调整,调整后保留32处,职工1606人,比原来减少3700多人。
在调整工矿企业的同时,由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手工业生产的三十三条政策,使手工业生产迅速恢复和发展起来。到1967年,全县职工队伍发展到15933人。“文化大革命”期间,工业生产、商业经营虽受到一定影响,但全民所有制单位仍有发展,到1972年,全县全民单位有职工25191人,其中女性6120人,固定职工21294人,临时工、合同工3897人;比第三个五年计划期间增长30%以上。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162个职工4706人,其中女性1238人。社办企业单位193个,职工1590人,其中女性596人。
第五个五年计划时期(1973-1977年)职工队伍数量变化不大,基本稳定在“四五”期间的状况。县、社、集体工矿企业职工略有增加。到1977年,县以上集体企业163个,职工7715人,其中女性2490人;社办企业157个,职工12323人,其中女性2675人。第六个五年计划时期,就业途径越来越多,1979年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人数为35194人,到1982年达到39421人,其中女性11173人,固定职工30730人,临时工、合同工802人,计划外用工7889人,比1977年增长60%以上。县以上集体企事业156个,职工8124人,其中女性2440人,固定职工5990人。
1985年全县全民所有制职工40700人,其中女性11244人,固定工32407人,临时工、合同工、计划外用工8293人;县以上集体单位147个,职工11868人,其中女性3509人,固定职工8821人,临时工3047人;乡镇企业153个,职工11553人,其中女性1040人。1987年,全县全民所有制职工45470人,其中女性13714,固定工34298人,合同工4761人,其他用工6411人;县以上集体单位职工15055人,其中女性4747人,合同工2216人,其他用工4286人。
第二节 职工队伍
新中国建立后,随着工商业的迅速发展,滕县职工队伍逐渐扩大。1950年,全县个体工业600多户,从业人员1800余人;私营商业330户,从业人员3781人。到1953年,私营工商业发展到4670户,从业人员达7472人。在发展私营工商业的同时,地方国营工业也发展到10处,固定职工达8255人,其中女职工1007人。1956年,随着农业生产合作化高潮的到来,个体手工业也走上了合作化的道路,全县共组织建立生产合作社(组)195处,从业人员5371人。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高潮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全县的资本主义工商业都成为公私合营或国营。对4300多私方人员本着量才使用、适当照顾的原则,全都进行安排。1957年全县固定职工达到9898人,手工业合作组织职工5370人。
1958年以后,大办地方工业,全县地方国营企业有了迅速发展,在原有11处轻工业的基础上,迅速发展到49处,在官桥建立了露天煤矿,以后又相继建立了刘村、莱村、位庄、孤山等煤矿,由于工矿企业上得猛,职工队伍发展过快,除了临时调用来开矿的劳力外,全县职工队伍也由1957年的9898人,猛增到44257人,仅一年时间增加3.5倍。
1960年,中共中央提出对工业采取“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根据中央指示精神,对全县一部分厂、矿企业进行了适当的调整,采取了停、关、转、并的措施,全县精减下放职工17322人。对手工业合作组织同样进行了调整,调整后保留32处,职工1606人,比原来减少3700多人。
在调整工矿企业的同时,由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手工业生产的三十三条政策,使手工业生产迅速恢复和发展起来。到1967年,全县职工队伍发展到15933人。“文化大革命”期间,工业生产、商业经营虽受到一定影响,但全民所有制单位仍有发展,到1972年,全县全民单位有职工25191人,其中女性6120人,固定职工21294人,临时工、合同工3897人;比第三个五年计划期间增长30%以上。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162个职工4706人,其中女性1238人。社办企业单位193个,职工1590人,其中女性596人。
第五个五年计划时期(1973-1977年)职工队伍数量变化不大,基本稳定在“四五”期间的状况。县、社、集体工矿企业职工略有增加。到1977年,县以上集体企业163个,职工7715人,其中女性2490人;社办企业157个,职工12323人,其中女性2675人。第六个五年计划时期,就业途径越来越多,1979年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人数为35194人,到1982年达到39421人,其中女性11173人,固定职工30730人,临时工、合同工802人,计划外用工7889人,比1977年增长60%以上。县以上集体企事业156个,职工8124人,其中女性2440人,固定职工5990人。
1985年全县全民所有制职工40700人,其中女性11244人,固定工32407人,临时工、合同工、计划外用工8293人;县以上集体单位147个,职工11868人,其中女性3509人,固定职工8821人,临时工3047人;乡镇企业153个,职工11553人,其中女性1040人。1987年,全县全民所有制职工45470人,其中女性13714,固定工34298人,合同工4761人,其他用工6411人;县以上集体单位职工15055人,其中女性4747人,合同工2216人,其他用工428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