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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干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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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滕县党组织建立初期,党员干部较少,特支设组织委员负责管理。县委建立后,设组织部管理干部。1949年后,县政府设人事科(局)配合组织部管理干部。1981年5月以来,根据简政放权的精神,为适应基层企业用人制度的改革,支持和促进城乡经济发展,本着少管、管活的原则,下放了部分干部管理权限,实行了人事局综合管理、委办局按口管理的办法,除县委组织部管理副局级以上干部外,其他股级以下的干部,均由主管部门调配、使用。干部管理权限下放后,业务主管部门既管经济又管干部,对发展经济起了一定的作用。县人事局管理跨省、市、县的干部调动,调入机关的工作人员需通过人事局,根据编制情况,经审核报请分管县长同意方可调入。滕县1957年从县外调入干部111名,调出县外的干部66名;1966年调入19名,调出16名;1974年调入161名,调出101名11978年调入461名,调出68名;1981年至1987年调出县外548人,从县外调入553人,县内调整346人。
1949年全县有492名干部,其中党委系统102人,政府系统206人,财经系统101人,群团系统83人;县级、副县级8人,区级、副区级(科局)102人,一般干部382人。1950年干部增加到1086人,其中党委系统75人,政府系统375人(半脱产38人),群团系统294人,人民武装部17人,教职员325人。1957年干部总数为2427人(半脱产乡干部685人),其中县直机关446人,乡镇946人,其他系统1035人。1960年,县委根据“全面规划、积极培养、大胆提拔”的原则,共提拔干部243人,其中县级4人,正副局级239人,干部总数为4125人。1961年共有干部7100人,其中行政干部1779人,事业干部5321人;副县级8人,正副局级130人,相当科级291人;公社干部917人(党委正副书记、社长201人,一般干部716人)。1962年,结合机构整编,调整处理干部509人,精简下放干部545名。“文化大革命”期间,多数干部遭受摧残,干部队伍状况混乱。1977年底全县有9025名干部,其中县直机关4094人,公社行政机关1106人,教师3825人。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的组织工作、人事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干部的文化素质有了明显提高。1981年干部总数为9287人,在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4257人中,县委机关150人,其中党委正副书记5人,部、委、办、局正副职36人,其他干部109人;县直行政机关1166人,其中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5人,正副县长6人,委、办、局、院、行正副职182人,一般干部973人,公社行政机关1014人,中小学教师4016人。到1985年底全县干部11779人,其中县直10602人,乡镇1177人;正副县级25人,正副局级513人,巡视员122人,一般干部11119人。
新中国成立以来,干部数量逐渐增加,干部素质也逐步提高。1955年,在全县1527名干部中,大学毕业的仅有34人,高中毕业的113人,初中毕业的450人,高小毕业的690人,初小毕业的195人,文盲45人。1985年,全县11779名干部,大专文化程度的1476人,是30年前的44倍,中专4511人,高中1783人,初中4009人。1987年,全县干部13438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7187人,内含高级技术人员2人,中级技术人员303人,初级技术人员6882人。在305名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大专文化程度以上的157人,中专85人,高中14人,初中以下49人。
1979年10月,县委设老干部工作科,1985年7月改为县委老干部局。全县有老干部1442人,在已离休的980人中,有老红军3人,享受地专级待遇的4人,县级待遇的222人。每月为县级以上的老干部传送一次文件,并建立了22个老干部活动室,每月组织老干部活动一至二次。1987年,全县有老干部1412人,在已离休的1012人中,享受地专级待遇的7人,享受县级待遇的215人,一般干部79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