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建立后,滕县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逐步完善。1958年10月,县委建立了滕县档案资料馆。同时,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公社,共建立档案室118个。1959年,档案馆指导档案室收集、整理1958年以前积存的文件,准备接收档案进馆。1960年,档案馆制定了《档案馆暂行细则(草案)》等规章制度,接收了20多个党政机关单位的档案。1962年至1963年,接收白彦县、康复医院等39个撤销、停建单位的档案596卷。1964午4月,建立滕县档案局,与档案馆合署办公。同年,水利局、发电厂、机床厂、农机厂等5个单位建立了科技档案室。县档案馆接收30处人民公社的土地房产证1964卷。1965年,县档案清理鉴定委员会鉴定1963年至1965年的档案一万多卷,审定了档案保管期限和案卷质量;鉴定后,销毁394卷档案和39000份文件。到1966年,馆藏档案4220卷。从1958年到1966年,档案馆共举办档案干部培训班53期,培训了2206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档案工作受到严重干扰。1967年3月,撤销县档案局和档案馆。馆藏档案先后由县革委办事组、县革委办公室、县委办公室保管。档案室大部分撤销,档案受到损失。仅发电厂、卷烟厂、级索镇三个档案室就有70余卷档案损坏。
1979年11月,恢复了县档案局和档案馆,全县复建档案室1481个,其中科技档案室94个。1980年到1987年,陆续建立了水文、气象、地名、人口、普查、城建、财会、文化、艺术、司法、审计、农业区划等20余种专业档案。恢复后的县档案馆,加强了业务整顿和建设工作重新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对档案进行科学管理,并积极改善保管条件,采取多种方式,对档案员进行不定期的培训。1980年,收集、整理“文化大革命”以来积存的文件93000份。1981年,接收撤销、停建单位的档案和专业档案427卷(其中有声像档案)。1983年,接收文书档案829卷、科技档案130卷。1984年7月至1985年11月,新建了总建筑面积2100平方米的三层档案大楼,其中档案馆面积1280平方米。1986年4月,新库房交付使用,配备了橱具、温湿度计、消防器材等必备设施,达到了防火、防盗、防虫、防鼠、防潮、防尘、防光、防高温等“八防”要求。从1984年起,档案馆对县委、县政府两大全宗的褪变档案进行复制,到1987年底已基本完成。1986年,接收档案1884卷、照片档案327张。1987年,接收档案6067卷、声象档案15盒。1987年底,馆藏档案80个全宗、19433卷,馆藏资料11389册。档案馆编制的案卷目录、分级文件目录、主要全宗文件卡片、人名卡片、文号索引、全宗目录索引、案卷存放索引等检索工具12种。
第一节 档案管理
新中国建立后,滕县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逐步完善。1958年10月,县委建立了滕县档案资料馆。同时,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公社,共建立档案室118个。1959年,档案馆指导档案室收集、整理1958年以前积存的文件,准备接收档案进馆。1960年,档案馆制定了《档案馆暂行细则(草案)》等规章制度,接收了20多个党政机关单位的档案。1962年至1963年,接收白彦县、康复医院等39个撤销、停建单位的档案596卷。1964午4月,建立滕县档案局,与档案馆合署办公。同年,水利局、发电厂、机床厂、农机厂等5个单位建立了科技档案室。县档案馆接收30处人民公社的土地房产证1964卷。1965年,县档案清理鉴定委员会鉴定1963年至1965年的档案一万多卷,审定了档案保管期限和案卷质量;鉴定后,销毁394卷档案和39000份文件。到1966年,馆藏档案4220卷。从1958年到1966年,档案馆共举办档案干部培训班53期,培训了2206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档案工作受到严重干扰。1967年3月,撤销县档案局和档案馆。馆藏档案先后由县革委办事组、县革委办公室、县委办公室保管。档案室大部分撤销,档案受到损失。仅发电厂、卷烟厂、级索镇三个档案室就有70余卷档案损坏。
1979年11月,恢复了县档案局和档案馆,全县复建档案室1481个,其中科技档案室94个。1980年到1987年,陆续建立了水文、气象、地名、人口、普查、城建、财会、文化、艺术、司法、审计、农业区划等20余种专业档案。恢复后的县档案馆,加强了业务整顿和建设工作重新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对档案进行科学管理,并积极改善保管条件,采取多种方式,对档案员进行不定期的培训。1980年,收集、整理“文化大革命”以来积存的文件93000份。1981年,接收撤销、停建单位的档案和专业档案427卷(其中有声像档案)。1983年,接收文书档案829卷、科技档案130卷。1984年7月至1985年11月,新建了总建筑面积2100平方米的三层档案大楼,其中档案馆面积1280平方米。1986年4月,新库房交付使用,配备了橱具、温湿度计、消防器材等必备设施,达到了防火、防盗、防虫、防鼠、防潮、防尘、防光、防高温等“八防”要求。从1984年起,档案馆对县委、县政府两大全宗的褪变档案进行复制,到1987年底已基本完成。1986年,接收档案1884卷、照片档案327张。1987年,接收档案6067卷、声象档案15盒。1987年底,馆藏档案80个全宗、19433卷,馆藏资料11389册。档案馆编制的案卷目录、分级文件目录、主要全宗文件卡片、人名卡片、文号索引、全宗目录索引、案卷存放索引等检索工具12种。